“經紀人是靠藝人贏利冇有錯,但是張哥你不是隻想著贏利,你還是至心的為我好,就拿此次標緻國紅瓶可樂的事來講吧,我如果接管了他們的天價條約,你也能跟著賺到更多錢,業內也會將你經紀人的排名往上提,對不對?
就連跑調都跑得有本性,每次都跑在分歧的位置上。
就連趙長明、孫鵬、李敞亮一樣也有禮品,王博遵循他們之前的氣勢,每人都奉上兩首歌。
這四成並不是全數到他的手裡,比如王博談成了一筆代言,去掉公司扣點後,王博拿六成,先容這筆合作的經紀人再拿走殘剩四成的大頭,剩下的纔是張繁華的,就這他還需求跟傳統經紀人一起分,統統項目經紀人的底薪也是由他來賣力。
也就是說除非合作的項目本來就是他先容的,不然他也賺不到甚麼錢。
主如果他和董曉柔在一起的時候,曾指導董曉柔唱過歌。
趙長明的是《鬼迷心竅》、《陰天》;孫鵬的是《愛如潮流》、《不要對他說》;李敞亮的是《包涵》、《一萬個來由》。
至於董曉柔,王博除了將當時在慈悲晚宴上拍的那條鑽石項鍊送給她外,並冇有給她籌辦彆的的禮品,倒不是王博吝嗇,多寫幾首歌對他而言,用不了多長的時候。
王博不肯定董曉柔的演技如何,但感受上應當是普通,不然當初在輝太郎傳媒的時候,裴丹丹將董曉柔安排到劇組裡,仰仗裴丹丹的麵子,導演也不會隻給她一個鏡頭很少的小角色。
普通經紀人會抽取藝人收益的三到七成,之前在輝太郎傳媒的時候,張繁華接辦王博時,王博已經比較馳名譽了,以是他抽取的提成是四成。
如何說呢?因為董曉柔的聲音很好,以是不管唱任何歌都不會很刺耳,可題目是不管唱任何歌,她第一遍和第二遍也唱得完整不一樣呀。
而王博送給張繁華的禮品是一份新的條約,條約裡本來由張繁華需求承擔用度冇有減少,不過分成比例變成了五比五。
張哥,多了我就不說了,你從速簽了吧,這是你應得的,我記得你曾說過我們將來的路還長著呢,贏利的機遇也有的是。以是你也彆糾結了,今後你多幫我找幾個好的代言或者好的綜藝,不全都有了。”王博情真意切道。
張繁華躊躇了一下,不過最後還是在王博期許的眼神中簽下了本身的名字,同時在內心下定決計,王博對本身這麼好,本身必然要更加儘力,不讓王博的辛苦白搭,將他捧成超一流的巨星,乃至環球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