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心律師_第117章 違反公序良俗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第三人私即將伉儷共同財產轉移給被告喻可兒,不但違背了公序良俗。並且嚴峻侵害了被告的合法財產權和知情權,是以我方要求以下:1、要求依法確認第三人贈與被告471萬元款項無效;

李昏君的辯論層次清楚,分點歸納,一個個要點辯駁被告告狀的按照,可謂辛辣純熟。

李超饒有興趣地聆聽完李昏君的辯論,朗目中儘是讚美,這個李昏君公然不簡樸。

審判長步入法庭,在審判席上一敲法槌,寂靜宣佈:“現在開庭!”

“被告喻可兒在與第三人的分歧法來往中,還索要財帛采辦車子屋子,以第三人與被告仳離,便可與其過幸運餬口為由,要求第三人給其款項買車買房。”

“對被告而言,與第三人的來往屬普通來往。隻是第三人坦白婚史,對被告停止棍騙。10月9日晚,兩人開房,第三人在辦完過後才說本身有老婆,當時被告就大怒,表示要斷絕來往,是第三人主動提出會和老婆頓時仳離,然後迎娶被告。由此可見,被告在與第三人來往中冇有任何錯誤,冇有違背公序良俗,也不該受指責。錯誤在於第三人的不品德,其身為有婦之夫,卻肆意棍騙被告豪情。”

“第三人經不住被告的一再引誘勸說。於客歲3月12日將伉儷兩人統統積儲采辦的53500份300216股票,擅自低價丟棄,成交金額為4718327元。”

2、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喻可兒返覆被告群眾幣471萬元;

兩人的目光狠惡地碰撞,擦出一爭高低的求勝火花。兩人都下定了決計,這場庭審必然要勝訴!

李昏君的目光由龐大轉為果斷,老練尋求公理的狀師就是應當敲打一番,讓他曉得天高地厚,曉得收斂鋒芒。

李超衝著林善若眨了眨眼,林善若悄悄點頭,開端陳述,“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群眾陪審員,我方告狀的究竟和來由以下。被告陳慧英與第三人係伉儷乾係,兩人於x年11月2日誌願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二子一女。前年10月2日晚七時許,第三人通過**搖一搖服從,搖到被告喻可兒,兩邊開端在**上談天。隨即,兩邊在熟諳一週後即前年10月9日晚九時相約見麵。並於當晚入住香格裡拉大旅店,產生分歧法性乾係。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