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心律師_第141章 家庭暴力新思路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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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久的暴力暗影下,受暴人最常見的行動形式有三種:第一種是耐久忍耐各種暴力傷害,不予抵擋;第二種是忍耐不了傷害,挑選他殺;第三種是為了本身,也為了家庭成員免受家暴傷害或威脅。抖擻抵擋,以暴製暴殛斃施暴者。”

劉豔在資訊的最後,再次警告李超不能讓姚蓮花再和葉添龍相處,來由是擔憂姚蓮花以暴製暴殛斃葉添龍。

家庭暴力實施者用心不法侵害彆人身材安康的,構成用心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形成嚴峻殘疾或致人滅亡的,遵循刑法最高可判正法刑。

這篇批評文章,內容翔實,辦法詳細可行,應當是法律專業人士提出來的,和李超的思路不謀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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