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中原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用心殺人的,正法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綜合考慮葉添龍的錯誤以及姚蓮花的較輕情節,我方以為姚蓮花犯用心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為好,要求法庭支撐我方觀點!”
許玲也在悄悄地聽著,姚蓮花的磨難她是曉得的,現在聽善若陳述,又多了一層感悟,這個女人確切不幸。
旁聽職員聽到這五個要點,已經對姚蓮花非常憐憫了。從這五點來講,姚蓮花確切不幸。她殺人純屬事出有因、被迫無法。
‘死者的父母向我們出具了諒解書,在舉證質證階段,我方會向法庭提交。按照刑法呼應規定,受害人及其支屬諒解被告人的行動,應當予以減輕懲罰。‘
‘前麵葉添龍與藍雨兒產生分歧法乾係,葉添龍又嫌棄姚蓮花,擯除姚蓮花從家中出去,要求姚蓮花必須仳離,伉儷共同財產姚蓮花冇有份,反而要單獨扶養兩個孩子。葉添龍毒打擯除姚蓮花,導致姚蓮花產生被丟棄的感受,怒而殺死葉添龍。‘
‘並且,姚蓮花之以是采取鐵架砸、啤酒瓶戳等過分侵犯行動,是因為葉添龍耐久的家暴壓力之下,姚蓮花冇法擺脫,終究忍無可忍發作出來。就比如彈簧,被一向用重壓死死地按住,當它反彈的時候,那發作的幅度和烈度是極其的凶悍。‘
姚蓮花的家人聽了這五點,都是眼淚汪汪,他們憐惜冇有早日救姚蓮花跳出火坑。乃至變成本日的悲劇。
姚蓮花在案發時,第一時候將犯法顛末奉告了其辯白狀師李超,並拜托李超狀師向公安構造投案首,李超受姚蓮花拜托,在通話解釋後,當即向公安構造照實供述姚蓮花的罪過,該行動屬自首,對姚蓮花應減輕懲罰。‘
許玲聽了善若的辯論定見的時候,心底悄悄鬆了一口氣,與此同時,肩頭卻又感受沉甸甸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