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殷喊來人,說道:“把劉桐給我找來,這個飯桶!”劉桐兩個字,唸的咬牙切齒。
沈情因為年紀悄悄就考了個律法科頭名,她這個名字,已在大理寺京兆府和刑部傳開了,無人不知她是沈頭名。
“此案呢?”
沈情又驚了。
沈情皺眉,苦著臉道:“聽起來確切很牽強……”
沈情微微一驚,冇想到刑部侍郎蘇殷,對男人另有這類‘高深’的見地,她不敢再聽,怕蘇殷越說越離譜,趕緊定了定神,接著說:“我思疑李甲,是因為他的行動解釋不通。”
“一天時候,你就定了罪?”
“恰是,我是大理寺司直沈情。”
“做戲誰不會?那些從未情深過的,怎會曉得真伉儷情深是該如何?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情是最輕易辯白真假,豪情裡扯謊作假,是最輕易暴露馬腳的。”蘇殷叼著判筆,晃著腿說道。
劉桐高低打量了沈情,行了個禮,問道:“既然說此案有疑,李複不是殺人凶手,那麼,你可帶簽書畫押的文書證詞了?拿來我看看疑點在哪。”
蘇殷住了口,喝了口茶壓火。
“那是誰跟你去的?刑部的劉桐?”程啟睜圓了眼。
“殺妻……莫非不?”
“發明這些衝突之處後,再看李甲的行動,我便以為他更加可疑。”沈情豎起手指,說道,“他擦掉了匣子上的血跡。他把死者從地上再抱到床上去,這些,都應當有目標,像是為了袒護甚麼。因而我簡樸推斷了一下,擦匣子,是因為匣子上沾了指頭印,而這個指頭印不是死者留下的,是行凶之人留下的,把老婆抱回床上……應當也是為了袒護甚麼,或許是為了袒護他的弊端。”
程啟的意義,恐怕隻是她一人,主查此案。
“是,看裡頭蓋子頂的木質,那匣子的芯兒是桃木的,外頭漆了一層皮,就是因為這層皮,那血跡才氣被擦掉吧。”
蘇殷噙笑,眯起眼睛:“但他卻細心擦了金飾匣上的血跡。”
“天然不對。”沈情說,“可疑之處有二。起首是金飾匣中的飾品,那些沉的重的,體量大的,比如銀簪珠釵,重的那頭還朝著一角傾斜,內裡是一角擠,一角空,裡頭的金飾雖規複了幾分平整,但仍能看出這些。我當時猜測,麋集的那一角應當是砸到李複的那一角,匣內的金飾都很潔淨,冇有血跡,也就是說,行凶之人並未翻開過匣子。第二,就是金飾匣中疊成塊的銀票,我一眼能看到的銀票。這也說瞭然,這個匣子不但是金飾匣,還是死者存放家中財物的處所。那麼,李甲的行動就有題目了。”
“你是……”誰這個字,在劉桐看到沈情身上的官服後,變成了,“你大理寺的?我如何冇見過你。你賣力複審此案?”
程啟:“……還帶了個仵作。帶甚麼仵作!是要你當場驗屍還是甚麼,你帶他有效嗎?!”
“啥?”劉桐也懵,“證詞啊!你複審的證詞呢?你主薄呢?誰陪你一起複查的案子?”
“我……大人,我一小我去的。”沈情說,“帶了喬仵作。”
“……啥?”沈情懵了。
劉桐是之前查審此案的刑部官員,說來,大理寺也是個輕易獲咎人的處所。每年刑部呈上的命案,都需大理寺複審,而複審一旦呈現疑案,就劃一於打了刑部初審官員的臉,重則還要罰俸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