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後他又顛末一些被喪屍攻擊的村落小鎮,不消說那邊的環境都是滿目蒼夷慘不忍睹,為了安然起見君霆若也不敢深切內裡尋覓食品,誰曉得內裡會不會有殘存的喪屍,那些喪屍的口味又是不是和疆場那邊的一樣,萬一人家就好本身這一口那就不好玩了。以是他隻是在村鎮周邊搜颳了一番,一無所獲以後就從速分開。
在這十七天中,君霆若曾經暈倒過四次,每一次當他從昏倒中醒過來以後都感受頭痛欲裂,看來他的腦震驚並冇有好轉的跡象。他還碰到過一支慌不擇路避禍的車隊,對方遠遠看到他身上掛著的突擊步槍不由分辯就把獵槍伸出車窗外請願,威脅君霆若不準靠近。君霆若隻好無法的看著那支車隊從他的身邊吼怒而過絕塵而去。三天以後,他又趕上了這支車隊,隻是阿誰時候車隊裡已經冇有一個能舉槍的人了——他們都死了,一個不剩。阿誰曾經舉著獵槍威脅他的傢夥被啃得血肉恍惚,手中的獵槍斷成了兩截。車隊裡統統的車輛都幾近報廢,就算冇有報廢的有冇有油了,看來這支車隊就是因為冇有了油料在這裡休整的時候遭受的喪屍。君霆若從他們的行李中翻出幾套還算潔淨的活動服換上,又找到兩瓶冇有被淨化過的純潔水和幾包乾糧,帶著這些持續上路。
終究到家了,固然他冇法肯定那邊還是不是他的家,但是當他看到那幾個熟諳的字時,心中竟然另有些小小的衝動。
這裡竟然另有喪屍!君霆若手中的突擊步槍對準了那傢夥的腦袋,將食指搭在了扳機上。
十七天,整整十七天,這是君霆若徒步走回本身故鄉的時候。
說來也怪,固然這十多天裡君霆若很少進食,但是他竟冇有饑餓的感受。他是很想吃點甚麼,可那卻不是因為餓,而是因為——嘴饞?或者就是純真的想吃東西。麵對著那些餅乾麪包他就是提不起胃口,好幾次逼迫本身把乾糧混著淨水咽出來以後他竟然另有種想要嘔吐的感受,不得不捂著嘴巴拚了命的吞出來。
當天下午君霆若竟然又趕上了一輛車,那是一輛綠色塗裝的吉普車,蓋著深綠色的帆布車篷。君霆若一看就看出對方應當是軍隊的,這一次他學乖了,兵器早早的就藏了起來,隻用雙手向對方表示。對方還真的停了車,不過人還冇下車,兩支黑黝黝的槍口就伸到了君霆若的麵前。不管君霆若如何解釋他的身份,對方都冇有同意他乘坐本身的車輛,倒是把他的突擊步槍和統統的水和乾料都搜走了“要不是你說你是特戰三中隊的譚釗,就憑你私帶槍械這一點老子就該斃了你。”坐在副駕駛上的中年軍官說道,譚釗是君霆若熟諳的一個三中隊的戰友,傳聞家裡很有點背景,這時候理所當然的就借用了,可他畢竟冇有任何證件證明,對方也不會信賴他,隻是很“美意”的把獵刀留給他以後,那輛吉普車就絕塵而去了。吉普車所去的方向並不是君霆若所要去的方向,而是駛向一條鄉間小道,君霆若清楚的記得兩天之前本身曾經見到足有上百頭喪屍往阿誰方向挪動,他本來想提示提示那幾個從戎的,不過既然對方連他獨一的乾糧和水都很美意的拿走了,那他就隻要很美意的健忘提示對方了。
喪屍的行動讓君霆若的胃裡一陣翻滾,他不得不扭開首去不看麵前的這一幕,殺人是一回事,看著“彆人”吃人又是另一回事了,看著一頭喪屍飽餐一頓人肉實在不是一件令人鎮靜的事情。君霆若的頭固然扭開了,心中的迷惑卻更盛,很明顯這頭喪屍是吃人的,就連*已久的屍身都吃,但是本身這個活生生的人站在它麵前,那喪屍竟然對他無動於衷。不管是麵前的這傢夥還是那頭衝進堡壘中的怪物都是如此,這當然和本身洗不沐浴冇甚麼乾係,但這究竟是為了甚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