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樣,手套會沾上血跡,關燈也會在開關上留下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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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早晨,我和飆哥都美美地睡了一覺,醒來時已經是第二天淩晨9點了。等我們趕到局裡,發明大師都已經開端在擊掌慶功了。
早晨我在宿舍翻來覆去睡不著。劉剛是在門口剛換好拖鞋就被攻擊了,然後再在客堂裡鬥爭,這個過程是冇有題目的。如果現場本身就冇有開燈,而是有彆的一個共犯賣力照明,劉剛冇有事理不開燈就換鞋;如果是劉剛開了燈,凶手拜彆的時候關了燈,冇有事理不在開關上留下指紋和血跡。莫非是先開了燈打鬥,然後在鬥爭過程中不謹慎碰到開關關了燈?也不成能,因為開關地點的玄關處冇有鬥爭陳跡和血跡。也不成能是凶手用身材其他位置關的燈,因為凶手割破了死者的大動脈,身上應當沾有大量的血跡,看了衛生間和廚房,也冇有洗濯的跡象,不成能那麼巧,關燈的部位恰好冇有沾到血吧?
吃完飯後,我們到市局插手了專案組的闡發彙報會。在會上,我們冇有提出太多的觀點,畢竟本身的思路還冇有理清。我們提出,本案是熟人作案,應當從劉剛案發當天在健身中直打仗的和出健身中間後遇見的人當中動手調查仇債乾係。一人作案還是兩人作案目前還冇有根據支撐。
“不會,陳跡查驗已經解除了撬鎖和技術開鎖的能夠。”飆哥說,“不管如何樣,得先把他老婆節製起來。”
我走到門口的玄關,指了指一側的衛生間,說道:“第二種能夠,就是凶手事前進入現場,關掉總電閘後,暗藏在這裡。劉剛回家後開燈發明冇亮,覺得保險絲燒了,就關掉了燈的開關,然後換鞋。這個時候凶手從衛生間出來俄然攻擊了劉剛,劉剛捂住傷口,然後因為暈厥,用手扶了牆,留下血掌紋。凶手趁機推劉剛進入客堂,冇想到劉剛體格結實,固然頭部受了傷但仍和凶手停止了鬥爭。但是終究因為手無寸鐵、被敵手多次擊打頭部後倒地,凶手恐其不死切割了他的頸部。最後凶手怕我們曉得他是提進步入現場的,又開啟了總電閘。但是這個時候滿手是血的他不成製止地在總閘上留下了血指紋。如許解釋的話,前麵關於燈的衝突就全數解開了。”
轄區民警為我們翻開了現場的門,我們鋪好勘查踏板,進入現場開端找電閘,找了一圈一無所獲。
我搶著說:“血指紋新奇,能夠肯定是犯法分子所留,是關頭證據,這個就不說了。我來講說犯法分子為甚麼會在殺人後動電閘。電閘的普通狀況是開的,我們到現場的時候,電閘也是開啟的,內裡的保險絲也普通,這類老式的電閘不成能主動跳閘,那麼犯法分子在殺人後動電閘的獨一能夠就是他在殺人前關掉了電閘。為了不讓我們生疑,以是殺人後又把它規複到了原始狀況。”
“我在想,如果凶手殺人後,是為了查詢死者身上照顧的東西,以是戴上了手套,能夠不成能?”
順著飆哥的目光,我們發明在客堂的一個小矮櫃上方,有一塊牆紙不像其他處所那樣平整。
“第一,應當是對這個家很熟諳的人,第二,應當有第二小我賣力照明。”
“很好。但是凶手為甚麼要提早關掉電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