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陌。”
李警官用手指導了點他麵前的紙筆:“寫下來。”
小萬個頭不高,但球衣尺寸偏大,11號紅色籃球衣套在男人的身上,像是犯了錯的街頭小青年。
看到夜巡的警車上方閃動的警示燈時,譚璿才鬆了口氣,起碼那夥人是拋棄了。
男人寫:“錦城。”
阿誰後座上的男人將身上濕漉漉的被單扯了下來,如果不是譚璿曉得他的衰弱,看他這副臉被頭髮遮住、胡茬深深、不穿衣服的狀況,像極了變態殺人狂。
譚璿從後視鏡裡看到,隻安撫道:“先忍著點兒吧,出了硯山這處所,再帶你找大夫!”
“家住那裡?”
“旅遊。”
如果被毒害妄圖症再嚴峻點,乃至會思疑他要拿被單擰成繩索套住她的脖子……
聽刀疤男的語氣,這個男人明顯是被他們綁架了,可如果這個男人本身也不是甚麼善茬,那就是他們道上混的人相互威脅尋仇,她不能摻雜,必須早點脫身。
練習民警小萬端著杯水正在喝,瞥見男人紙上寫的字,驀地一口水全噴了出來,灑了李警官一頭一臉。
“11號,姚明的球衣,如何樣,酷吧?”小萬對勁,手裡拿著男人剛纔披過的毯子:“這毯子濕噠噠的,我給你扔了啊?”
說完走疇昔將那杯水放在了男人的麵前:“同道,先喝杯水。”
男人回身一把將毯子奪了過來,像是碰了他的命根子似的。
李警官坐在男人劈麵,察看了一下他的頭髮、髯毛,非常混亂不修麵貌,另有臉上、手上、胳膊上的傷痕,正色道:“同道,你這是如何回事?有困難我們能夠幫忙你。”
男人伸直在後排坐位上,從毛茸茸的毯子裡抬開端,隔著劉海的裂縫看了她一眼。
譚璿說完不等看男人的反應,坐回駕駛室,十五分鐘後,車停在了最安然的處所――南津城某街道派出所門口。
男人有點渴,將杯中水喝了個乾清乾淨,像是幾天幾夜冇喝過水似的。
“咳咳……”男人咳嗽了一聲,喉嚨裡堵得短長,嗓子像是壞了,他從毯子裡伸脫手,指了指桌子上的紙和筆。
如果他真是無辜的人遭受了綁架,她幫他也夠仁至義儘了,她不成能聖母到帶一個身份不明的男人再去開一次房。
“……”小萬驚奇地與李警官對視了一眼,二人悄悄地看著男人將那條墨藍色的晝寢毯疊成了四方塊,擱在了腿上。
“阿誰……”瞥見他的神采,譚璿反而說不出話了,她愣了下直起家體,手扶著半開的車門,對後座半躺著的男人道:“你現在的身材狀況挺好的,大抵是之前的身材本質不錯,不消去病院了。那麼,我該把你送到哪去?”
譚璿半個字也冇聽清。
李警官冷著臉低頭,在看到男人紙上寫的字時,嘴角不由地抽搐了起來,男人寫道:“1、和老婆車·震,衣服冇了。2、老婆對過程不對勁,家暴,以是掛了彩。”
車上熱,視野恍惚,譚璿用手背抹了把眼睛,把副駕駛座上的一條毯子朝後座扔了疇昔:“披上吧。”
等男人在椅子上坐下,小民警纔去一邊低聲扣問年紀大些的民警:“李哥,此人如何了?前幾天碰到一夥人,半夜聚眾打賭,輸得最慘的衣服都被扒光了,孫哥出警給帶返來的,這位不會也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