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閱童年_第11章 大人與小孩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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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家的,你快過來,這倆孩子又抓到好東西了。”

這個決定的確很好,既能讓孩子們有肉吃,又不會讓兄弟之間產生隔閡,也算最抱負的措置體例,隻可惜――

“爹,您快嚐嚐明天的兔子肉,這但是靜芬燉的呢。”

“……,你……,哼,去你那邊能走多少路!”

又是一翻昌大的誇獎,這讓劍鳴的內心中儘是歡樂,在這類氛圍下生長的孩子們,的確能闡揚出龐大的事情熱忱,他們喜好被嘉獎,也巴望獲得更多的誇獎。

“妗子,你快來看看啊,我們明天除了打死一隻兔子今後,還抓到了一隻雞呢。”

“哈哈,感謝姥爺。”

“爹,我們曉得了,您彆活力了。”

“嗯?小香,你歸去奉告你媽,彆先燒湯了,一會兒我和你三叔疇昔,今晚要在你們家喝酒。”

林秀傑:“……”

聽到劍鳴的聲音,羅翠蘭忙從屋裡走出來,當看到兩人手中的獵物,她不由儘是錯愕,原覺得前次那隻兔子是不測笨死的,卻不想這兩個小屁孩竟然又有了收成。

前幾年剛結婚的時候,因為手頭冇有錢,林秀傑酒癮犯了,控過酒瓶子,最後又教唆本身的老婆孫靜芬去老爺子處偷酒喝,更令人無語的是竟被現場抓獲。如此餬口固然略有轉機,但還算不上敷裕,對酒瓶子更是鄙吝非常。是以,當林桂香把野兔子送疇昔的時候,他起首想的是老爺子的酒量題目,唯恐喝光本身的存貨。

是以,第二天一吃完早餐,劍鳴和林成績立即去了山裡‘上班’,卻不料明天還很空曠的荒山,現在竟成了喧嘩的鬨市,五六個小屁孩早已占據了這一方六合,為首的鮮明就是趙虎!

這就是大人,光陰不但成熟了他們的軀體,還龐大了他們的思惟――腦筋中想的更多的是人際乾係,與孩子們幾近是兩個天下的人。也是以,大人與小孩之間,永久隻要懂不懂事(社會儲存法例)的辨彆,冇有聰不聰明(天然儲存法例)之彆。

百般考慮下,林秀傑決定在家裡燉兔子,卻到二哥家喝酒,如許既能夠包管百口有肉吃,還不消喝本身的酒。

羅翠蘭:“……”

林秀雄:“……”

“……,啊,這都是你倆抓的?”

“咦,他如何來了?”

羅翠蘭非常不歡暢,本來是一翻美意,不想卻換來了這類成果,她心中的愁悶可想而知。

“哼,他如果再敢欺負人,我們就用石頭砸他!”

“咦,小香,你們不等著吃肉,跑返來乾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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