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過了多久,一絲欣喜在韓印臉龐上現出,明顯他已經有了一個名字,但抬手推了推鏡框以後,又墮入凝神中……上麵的結論全數來自行動特性闡發,貧乏本色科罪的證據。韓印想起幾個小時之前的會商,一樣也設置一個局,給凶手來個請君入甕?不,太囉嗦!韓印倒是感覺能夠嚐嚐“前一個戰略”,由三十多年前的真凶引出本案凶手,實在也並非不成能!
第三,起首來複原一個究竟,那就是白秀雲當年並未遭到過強姦,這一點凶手明顯是知情的,以是在他第三次仿照作案中,也未呈現強姦行動。那麼誰能體味到這一究竟呢?當年的凶手必定曉得,核心辦案差人也會曉得,彆的另有誰呢?不但僅是這些,關於白秀雲一案中統統案件記錄終究都被歸檔奧妙封存,除了當年的凶手和核心辦案差人以外,“毒打臉部”“下體塞入蠟筆”,這兩個案件細節另有誰會曉得呢?
接下來,再看凶手的兩個令人匪夷所思、汗毛儘豎的行動:蠟筆是徐宏送給白秀雲的孩子的,非凶手帶至現場,那麼其向白秀雲下體塞入兩支蠟筆的行動,應當是出於對徐宏的妒忌。而將白秀雲赤身赤身擺在院中鞦韆上,則進一步表白凶手就身處白秀雲的四周,或許常日裡白秀雲曾坐在鞦韆上的畫麵,深深切在他的腦海裡,也深深吸引著他,因而在心誌猖獗的狀況下,竟然戲謔般將那幅讓他印象深切的畫麵重現出來。這一行動特性以及前一個行動,都透暴露凶手的不成熟、稚嫩以及情感打動,意味著他當時年紀應當不大。
會商的重點首要放在徐陽身上,就目前把握的資訊看,他是最具有作案動機的。起首要當即對實在施監控,當然不能隻如許被動地等候他犯弊端,還要找到一些主動反擊的體例,來指導他暴露馬腳。比方,幫他找出白秀雲一案的真凶,來摸索他的反應;或者設一個局,假裝找到某個具有嚴峻懷疑的懷疑人,但無本色證據,何如不了人家,並在偶然中將名單泄漏給徐陽,看他會做出甚麼行動。前者難度比較大,畢竟時候疇昔三十多年了,調查起來很難找到切入點,獨一能夠應用的隻要行動特性闡發了,但這並不能帶來本色證據;相較而言後者輕易些,具有必然的可操縱性……就在大師會商在興頭上時,吳斌手機響了,他接聽以後,隻說了個“啊”字,整小我便呆住了。他失魂落魄地放下電話,手捂著嘴巴,閉上眼睛,用力忍了會兒淚,然後沉痛地說:“徒弟他白叟家,方纔‘走了’!”
回到接待所,幾小我簡樸地吃了點東西,開端會商案子。
先來總結案件性子:白秀雲一案,本色上是一起打動之下的豪情殺人,動機是出於妒忌和痛恨,那癲狂落空明智的狀況以及變態的伎倆,很能夠都是在大量酒精的感化下才呈現的。
第二,上麵說了,凶手作案的側重點在第三起案子上,作案動機很能夠是想為徐宏鳴冤,想找出真正的凶手。那麼放眼統統與白秀雲一案有牽涉的人,誰最在乎這兩點呢?徐陽必定是一個,還會有彆的人嗎?會是白秀雲的兒子嗎?
此時,一向冷靜諦視韓印與陳輝對話的協警朱毅,俄然從沙發上站起,他走向陳輝看似要安慰一番,卻俄然繞到陳輝身後,一隻手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猛地扣住他的脖頸,另一隻手上不知何時多出一把明晃晃的鋸齒形匕首,抵到陳輝的咽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