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罪與罰_歸於平靜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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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養兒不知父母恩,這句話到底對不對,郝赫不曉得,也感覺她這輩子大略是不太能夠會瞭解了,她從未想過具有婚姻,她感覺本身就應當是個男人,又如何能夠去喜好男人呢,同性婚姻在我國又是分歧法的,何況估計她的父母甘願死,都不肯意讓他們女兒今後給他們帶返來個“兒媳婦”吧。

斷斷續續的殺人,給了她安靜,她常常在作案後奉告本身,曾經的阿誰本身已經死了,內心昏黃得誇姣的向來來不及實現的關於愛情的胡想也被毀滅了,等候她的,永久是一成穩定的餬口,她除了適應順服外彆無挑選,她冇有勇氣本身去死,就讓彆人代替她死吧。

但是他們不能,一時的心軟與放縱,能夠換來的是女兒平生的寒微。他們能夠瞭解,能夠支撐,能夠無原則無前提地寵溺,但是社會上其彆人卻不會。明麵上,我們餬口在一個當代化的社會裡,各種分歧的思惟打擊著主傳播統看法,新新一代新新人類要多少有多少,矗立獨行早已經不再是其中性詞,帶著激烈的褒義色采,每小我都誇大本性,奇裝異服、嘩眾取寵,自以為本身很特彆,殊不見這底子是內心極度空虛和不自傲的表示。

是那小我,讓她看清楚本身的心。她與這個社會格格不入,卻一意孤行地但願融入,這纔是她痛苦的本源,一輩子也冇有機遇做本身,莫非她要披著一張不屬於本身的皮過完不知年代的孤傲光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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