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羅素故鄉的路並不好走,下了火車,再換兩趟汽車,最後還得步行三千米入村,羅素怕邱雲湘身材扛不住,再說他本身拿著這麼多東西估計也得累夠嗆,打電話叫家裡人來接他們。
冇有彩禮、冇有婚禮,甚麼都冇有。固然邱雲湘有些愁悶一輩子就一次的大事竟然這麼靜悄悄就疇昔,但是羅素說的也有事理,結婚冇有花女方家錢的事理,但是他家前提差,底子拿不出購置酒菜的錢,以是隻能委曲她了。從今今後,他會一輩子對她好,不會讓她再受委曲。
一群人作鳥獸散,羅素早就先拎著東西進屋了,轉眼間隻剩下邱雲湘一小我難堪地站在門口。
冇想到,過了十來天,羅素又打來電話,說他愛她,不管如何都不會嫌棄她的,哪怕今後丁克,他都能夠接管,又說,他家裡另有個弟弟,母親想抱孫子的事讓弟弟去實現就好。
從小在都會中長大的她向來冇有見過如此破的平房。與左鄰右舍比擬,羅素的家是三間很舊很舊的泥屋,彷彿隨時會倒。兩扇已經裂開的門板有氣有力地掛在一樣陳腐的門框上,被風一吹,吱呀作響。黃泥矮牆上有大大小小新新舊舊的修補陳跡,陣陣臭味從牆角疑似廁所的處所飄出來。
邱雲湘開口叫了聲爸、媽,公公倒是很馴良地承諾了聲,婆婆先是上高低下反幾次複地打量了她,才從鼻子裡哼出聲來,命令:“把東西都搬進屋去,冇事的都散了,早晨再來。”
邱雲湘聽這些話有些不舒暢,卻不想在剛結婚冇多久計算這些錢上的小事,加上跟父母乾係不好,也冇多說甚麼,拿就拿了。
小妮子春情已動,再加上羅素如此“漂亮”地諒解了她采取了她,她當然義無返顧飛蛾去撲火般地立即閃婚。
把邱雲湘打動得唏哩嘩啦的,覺得本身找到個絕代好男人,甚麼智商都被狗吃了。
被愛情矇蔽了腦筋的邱雲湘冇有看到羅素背後的凶險:兩人約會絕對不會去初級的餐廳,逛街普通在早晨,隻逛小店不逛闤闠,買給邱雲湘的東西都不太值錢。反觀邱雲湘為他買的,都是些專櫃的品牌產品,之前羅素不吃不喝都買不起的東西,他需求做的,隻不過是在用飯時偶爾提起,說甚麼甚麼東西很好,可惜真貴,本身掙得少,得量力而行,太遺憾了之類的,絕口不提想要的話,傻乎乎的邱雲湘便買來送她。如何樣?幾頓飯,幾件地攤貨,換來數萬塊的好東西,掙大發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