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張潔終究也冇有到家,她被人奉上專車後,終究變成了一具被擺得外型很都雅的屍身。
明顯明天賦喝了兩杯酒,為甚麼她感覺這麼暈呢?張潔警告本身,可不能再喝了,喝多了就斷電這類事她乾過不止一次,幸虧每次都有驚無險地安然到家,但是她曉得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的事理,天然不想每次都在喝多了以後寄但願於本身的好運氣。
小孩子好動是本性,以是當時郝家父母底子不曉得在女兒的內心天下經曆著如何的竄改,等他們驚覺女兒的與眾不應時,郝赫已經是個十來歲的大女人了,她討厭本身開端發育的胸部,討厭本身月經來潮,乃至討厭上廁所必須蹲下,統統統統將她與女人聯絡在一起的東西,她都討厭,曾經最過激的一次,她把班裡一個嘲笑她不像個女人,裝男人不要臉的荏弱女生給打得昏倒了兩個多小時纔在病院裡醒過來,輕微腦震驚。
這一次的案子,是文沫伶仃去出的,用李響嶽的話說,是鷹,總要拉出去放飛一下的,再圈下去,能夠連鵪鶉都不如。文沫當時的表情很忐忑,在每一份成形的質料上具名時都感受落筆千斤,任務太嚴峻了。
文沫能想到的,便是剝奪。凶手是有目標性地將死者當作冇有生命的娃娃,剝奪代表著她們人道的東西,去人道化,是占有掌控欲強的凶手慣用的手腕之一,剝奪了被害者人道化的一麵,她們之於他就變成了一件物品,一個東西,能夠任由他胡作非為,不消承擔殛斃一小我帶來的心機壓力。總之,死者在凶手眼裡,已經不具有做為人的資格。
在見到了所謂的凶手後,警方立即明白過來,為甚麼當年拉網式的排查和設卡都冇能找到凶手,因為他們底子找錯了人。
那麼凶手特地大費周章地給死者換裝所為何來?法醫的陳述上寫著,死者身上的衣物都是在死者身後,先被謹慎洗濯,再被換上新裝的,給個不肯意共同的大活人穿衣服尚且不易,更何況是死了以後冇有任何主觀認識的屍身。凶手總不會是閒得無聊,總得有他的目標性吧。
男性凶手對女性受害者,冇有任何性侵犯行動,更冇有挑選更血腥能夠代替性行動如利器刺死等殺人體例,而是直接將人掐死,表白凶手能夠存在性服從方麵的停滯,或者被害女性代表著他在實際餬口中常常打仗的某個讓他極其惡感的女性長輩形象。
讓文沫有些費解的,是凶手為甚麼必然要將死者擺成那副模樣。如果說凶手有嚴峻的戀童情節倒有些公道,死者全數身材嬌小,最矮的一個,身高隻要145公分,任何一個發育不錯的六年級女孩都能夠輕鬆達到,再共同上一身公主裙和個娃娃麵具,完整能滿足凶手變態的癖好。但題目是,統統的死者,在法醫幾次查驗後確認,冇有任何被性侵犯的陳跡。
但是讓她絕望乃至於絕望的是,父母認定她是瘋了,帶她去了精力病院接管醫治,那邊的庸醫診斷她患上了甚麼狗屁的芳華期應激性品德認知停滯,天曉得這個詞是不是大夫們本身造出來的,她今後再與自在無緣了,精力病院裡的餬口單調、古板,各式名為醫治實則虐待的體例層出不窮地用在她身上,可惜這些都冇有效,郝赫曉得本身冇有精力病,她隻是,生錯了性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