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花魁娘子墨毓兒一曲朝陽調,早將堂上幾十個臭男人的心神都攝住了,一個個臉上閃現出聰慧的二五八萬相,就連我身邊石頭這臭小子也不例外。對此,本女人表示相稱嫌棄。
我去!!才一碗!!!才一碗我已經有點搖搖擺晃視野恍惚了,即便腦筋還是復甦。我將另一碗端起來,乃至冇空理睬旁人的進度,忍著能讓我吐一場的撲鼻酒氣,持續機器地往嘴裡灌,舌頭與喉嚨已經麻痹,胃卻爬動得更加狠惡,我從冇感覺喝酒是這般痛苦的事情。我喝了小半碗,不得不斷下來,臉開端熱,心開端以不普通的度搏動,我儘力地撐起眼皮,這是身材對酒精衝突的征象。
石頭皺皺眉,策畫起來:“一罈子酒也就十碗,一會兒我喝他個八碗,你喝兩碗,恰好!嗯!就這麼辦了。拿五兩銀子出來。”
“彆呀,我剛海口都誇下了,要阿誰絳兒陪夜的,現在又說走,臉麵往那裡擱?”石頭可算是急了,攤動手一個勁兒地勸我,還不吝拋下巨利:“歸正就搏一回吧,不如如許,如果贏了,賭金都歸你,有五十兩啊。如果輸了,咱身上加起來另有八兩銀子,兩個女人的陪酒錢恰好,付了帳回堆棧,就當今兒冇來過。如何?”
他的前提的確非常有壓服力,兩碗好酒,或者賺他個五十兩筆小財,或者回窩睡覺冇丁點兒喪失,如何看都不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