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虧劈麵麪館的魯老闆認得那家人,他們家和那家人住在四週一棟舊小區的同一棟樓裡,傳聞了整件事情的顛末以後魯老闆也都很憤恚,奉告了齊母那家人的住處地點。齊母報了警以後不久,差人出警過來體味環境,在美意圍觀者的幫忙下,齊母把差人帶到了肇事小男孩的家裡。
“媽,奉告我實話,我不會打動的,我隻想體味一下環境,是不是阿誰死了的刀疤李的部下過來找你們費事?”齊博抬高聲音再次向齊母問了一聲。
那十歲小男孩闖了禍以後想要跑掉,齊母趕緊疇昔拉扯住了他,這時候小男孩在劈麵麪館吃麪的父親終究走了過來,詰責齊母為甚麼拉扯他家的小孩兒。
中原國的法律,隻是一個為統治階層辦事的東西罷了。淺顯老百姓想用法律為本身伸冤討還公道,那會比登天還難。
齊母不得已,隻得又想體例去找彆的當時在早點攤上吃東西的那些人,但這可不是件很輕易的事情,忙了一上午,最後她倒是一個證人也冇有找到,眼看著齊父的燙傷越來越嚴峻,疼得非常痛苦,不得已隻得先放棄了尋覓證人證據的事情,叫了個車子把齊父弄到了群眾病院來。
那差人還說了,就算如此,因為未成年人庇護法,警方仍然不能對小男孩以及他的家人履行強迫辦法。前麵齊父燙傷所需的醫治用度,隻能通過到法院去打官司的體例來處理了。
但是小男孩和他父親不在家,隻要一個老頭子、也就是小男孩的爺爺在家,那老頭子聽到齊母報告的過程以後,很不耐煩地把她和差人往門外趕,說他們找錯人了,他的孫子很乖,絕對不會做如許的事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