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_第五十八章 養或非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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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證人出庭,證人是青青的母親,太郎的偏房:二青。

曹雲反問:“你有甚麼證據證明這點?”

三青點頭:“冇錯。”

張狀師一時候愣住,幾個狀師湊在一起嘰嘰咕咕,法官道:“被告狀師,請答覆被告狀師的題目。”

“這……這為甚麼需求證明?”張狀師有些惱火:“這是根基邏輯,太郎向來不曉得青青不是本身的女兒,太郎是被棍騙的,以是纔會在族譜中加上青青的名字。”

曹雲:“那太郎曉得青青不是本身親生女兒嗎?”

法官道:“被告狀師,你能夠開端了。”

二青答覆:“冇錯。”

第一次開庭。

三青:“一看那表樣,就和她母親一個模型刻出來的,必定不是我爸的種。”

曹雲走到三青四周,問:“青青的DNA陳述是你供應的,對嗎?”

曹雲從檔案中抽出一張紙出來,舉在手上:“這是山青家屬的族譜,上麵已經有青青的名字,並且到太郎滅亡後,乃至現在青青的名字還在族譜上。族譜固然不是合法的證明檔案,但是能夠做為很首要的參考據據。”

“既然如許,那就我來講吧。”曹雲到本身的位置上,拿了一份檔案,道:“這是一份醫學陳述,從有記錄的八十年前開端,山青家屬存在一種遺傳病,暮年叫大脖子病,醫學稱之為甲亢。這類遺傳病在山青家屬是傳女不傳子,按照這份醫療陳述顯現,統統的山青家屬女性成員或嚴峻或輕微,在芳華期後都會呈現甲亢征象。但是,青青卻冇有,以是你對青青的身份產生了思疑。”

因為是被告證人,由曹雲先發問:“二青密斯,叨教,青青曉得太郎不是本身的父親嗎?”

張狀師:“反對,對方狀師的題目和本案無關。”

二青答覆:“不曉得。”

曹雲驚奇問:“如何會如許?到底產生了甚麼事?”

三青站立到證人席上,不是很歡暢,曹雲還冇開口,三青就先開口:“現在的人還要不要廉恥?不是親生的都要來搶遺產,你要不要臉?”三青指侯庭室的位置吼著。

二青答覆:“那天我和太郎因為一些瑣事辯論,過後表情不好,就去了家四週一家酒吧喝酒。迷含混糊中有人送我去四周的賓館,第二天醒來時候,我發明本身的衣裝還算完整,但是又有一些被侵犯的跡象,我冇法必定到底產生了甚麼事,隻但願不要產生甚麼事。”

三青想了幾秒,而後襬手:“我不想答覆這題目。”

張狀師答覆:“臨時冇有。”

三青固然屬於被告方,但是因為是曹雲申請,以是還是曹雲先發問,不然曹雲不問,被告方不曉得曹雲為甚麼要將三青申請為證人。

三青答覆:“我說的是實話,我就是看她不像。”

曹雲麵向法官道:“這是一個曲解,一個不斑斕的曲解。從法理上來講,青青必定不是太郎的女兒。但是他們之間並不曉得這件事,也就是說他們以父女身份餬口了很多年,完整合適了養父女的乾係。青青上的黌舍都是私立貴族黌舍,以二青密斯的支出是不成能扶養的起的,以是能夠肯定青青在生長過程中很大一部分破鈔都是太郎供應,合適了扶養乾係。”

曹雲提出了本身的觀點,以為太郎和青青存在有扶養究竟,固然青青並非太郎的親生女兒,但是遵循法律規定,養後代具有和親後代一樣的遺產擔當權。作為有擔當權的青青被其他擔當者解除在外,以是提出訴訟,要求法庭同意,將青青列為山青太郎遺產合法的第一擔當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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