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_第一百五十四章 連環套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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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焰法庭並不想直接弄死首惡,而是要通過五名司法職員製造一起冤假錯案。

開庭結束後,庭審持續。

司馬落明白了:“你的意義是……想讓我提示放學姐?”

司馬落遊移半晌,問:“正犯是誰?”他還冇有發覺到有這條線索,也不成能曉得正犯是誰。

司馬落對峙問:“是誰?”

司馬落很躊躇,他曉得這意味著甚麼。越三尺證明或人是正犯,正犯必定滅門,回到實際天下後,越三尺必定要背這口鍋。在法理上越三尺或答應以逃過司法的獎懲,但是在情麵上越三尺不會獲得諒解。這也意味著越三尺很能夠會落空查察官這個職務。

如何辨彆吵嘴呢?南宮騰飛的標準是,對本身好的就是好的,對本身不好的就是壞的。這個簡樸鹵莽的結論是南宮騰飛摸爬滾打幾十年來總結出來的一句處世哲理。

“現在嗎?”

曹雲道:“我根基猜到誰是正犯,但是現在我們身份很難堪,我們幫被告辯白,這和我們職業品德,另有法律是不違背的,儘能夠的幫忙彆人。如果由我來指出誰是正犯,那正犯百口必定死光光,這筆債就需求我來背了。以是我必定要裝傻的。”

司馬落想了好一會:“我學姐很聰明,但是貧乏心機,我不以為她來指出正犯是合適的。南宮騰飛如何樣?”

司馬落很糾結,麵對越三尺扣問的神采不曉得如何說。既然法官已經同意大師暗裡交換,越三尺和南宮騰飛打了個號召,拿了點食品坐到了司馬落的身邊:“學弟,如何了?”

101房間安插了比較簡樸的宵夜,曹雲和司徒岩隨便吃完就分開了餐廳。唯獨是司馬落一小我漸漸的吃著,直到南宮騰飛和越三尺呈現。

這應當是曹雲少年期間本身材味出來的第二個哲理。第一個本身的哲理是曹雲十歲高燒,告假三天冇去黌舍,第四天去黌舍後,他貫穿到了這個哲理:冇有人是不成或缺的。

“你稍等。”約莫三十秒後,辦事員奉告:“對不起曹狀師,1號檢控官現在不想被人打攪。”

曹雲想出答案後驚出一身盜汗,誰製造了冤假錯案,那誰就會成為東唐烈焰法庭的第二起審理案的被告。作為著名的司法事情者弊端猜測導致了冤假錯案的產生,導致或人被滅門,彆的四人冇有提出反對和辯駁定見,這本身就是一個大訊息。或者烈焰法庭第二起審理案件主被告一人,副被告會有四人。因為四人認同了主被告的定見,導致慘案的產生。

首惡竟然不是他,而是他,曹雲萬般光榮本身冇有把本身以為首惡的名字奉告司馬落。現在但願有偵察基因的越三尺才氣挽狂瀾。

南宮騰飛看兩人竊保私語,嗬嗬一笑,用心在食品上。他已經是五十歲的人,對美食的尋求是其現在人生最大的興趣。他已顛末端意氣風發的春秋,他已經不再尋求掌控全域性,他需求思慮隻要本身。因為在他看來,隻要本身纔是最實在的。公理,品德,虛假,棍騙等等統統,隻是一種標簽和身份定位。冇有東西和手腕是壞的,隻要益用東西和手腕的人纔有吵嘴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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