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人不能用春秋來限定,不然人家甘羅也不能十二為相了。
施楠笙看了眼上麵的演員表,不由訝道:“老闆,這部戲除了林清霞蜜斯以外,其他的演員貌似都不如何著名啊!並且投資高達三百萬港幣,那就是將近一千萬新台幣啊!”
是以,吳承既然曉得了這些事情,《搭錯車》天然就不能放過了!
吳承淺笑道:“有些背景需求大一點,這一塊費錢較多,到時候你就曉得了。並且,一千萬新台幣如果能拍下這部電影,我信賴,單寶島市場,便能夠等閒收回本錢,其他處所的,都會是淨收益。”
在吳承與陳舒芬電話聯絡的時候,秘書王欣喜拍門而進,道:“老闆,施經理來了!”
看到她在細心聆聽,吳承喝了口茶,持續道:“目前我們天承經紀公司的合作火伴,除了東龍國際與風龍唱片以外,另有鳳凰服飾,鳳凰服飾首要給我們明星供應打扮,這一塊的代言費,是我們這家經紀公司的第一筆停業。當然了,將來公司明星代言其他品牌的服飾,芬姐能夠本身決定。彆的,我但願公司的明星在將來給其他產品代言的時候,最好先調查清楚那些產品的質量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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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本身打工跟給彆人打工,辨彆還是很大的。
而吳承則動手籌辦本身下一部電影的事情,‘醉二’要拍,那也得比及下半年,放到春節檔去。並且,他也不籌辦本身親身脫手。
吳承淺笑道:“芬姐說的也冇錯!不過,人們在做事的時候,老是會往完美的方麵去儘力,不是嗎?芬姐的才氣已經顛末證明,我請芬姐坐鎮公司,就不需求我不時存眷著,恐怕一不謹慎就給整出甚麼亂子來。要不為甚麼很多公司請人的時候,都比較看重經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