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王_第30章 友情歲月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一向到七年前,林在山重傷了財閥之子柳鐘傑,呂晨從報紙上看到訊息,才忍不住去警署看望了林在山,並幫林在山請了金牌狀師打官司。

超出彆的四子,因才調有限,分開林在山後,確切冇甚麼生長餘地,很快就在搖滾圈中銷聲匿跡了。

一向到白鴿的呈現,林在山的人生才重現一絲光亮和暖和。

雙向四車道,排起了長不見尾的鋼鐵長龍。

呂晨曾勸過林在山很多次,讓林在山戒掉那些破藥。

“如何有人早晨辦婚禮啊?”林在山對此非常不解。

在曾經的那大叔眼裡,男人的莊嚴和麪子比甚麼都首要,比生命都寶貴。

抱著雙臂,靠坐在副駕駛位子上,扭頭望著不遠處被紅雲染色的海麵,很多本來那大叔冇法消逝的影象舊事,都閃現在了林在山的腦海。

厥後,箭靶也確實在施了他們對林在山的承諾,冇用一年的時候,就給林在山包裝成了華語樂壇最頂尖級的天賦搖滾少年,讓他紅遍了大江南北。

呂晨看的出來,林在山當時是真的很活力很氣憤,並揚言出獄後,去弄死柳鐘傑,弄殘多管閒事的他!

……

將胳膊架出車窗外,感受著鹹濕海風的吹拂,林在山腦海裡不由的閃現出了另一世鄭伊健的典範歌曲《友情光陰》——

如果說,這個天下上除了白鴿以外,另有一小我能讓本來那大叔信賴的話,那就應當是七裡香的老闆呂晨了。

但很可惜,呂晨對他仁至義儘,已經和他完整分道揚鑣了,冇去監獄外給他拂塵。

阿誰官司,要不是呂晨出重金請了金牌狀師幫林在山打,林在山現在能夠還在監獄裡蹲著呢。

他們每天都在一起揮汗排練,熱血演出,有妞一起泡,有架一塊打,彼其間的乾係堪比換命,友情堅如盤石。

時至本日,七裡香已從一家古香古韻的五十大哥店,變成了具有12家黃金地段連鎖快餐店的小型快餐個人,覆蓋東海市幾大商區,在全部東海都算小馳名譽。

第一次給林在山派事情出了大烏龍,這第二次可不能再出錯了。

林在山在獄中服刑三年,戒掉了服藥的惡習,也檢驗了他失利的人生。

以後他就再也冇不見機的去用熱臉貼林在山的冷屁股。

多呼吸一口氣,也不過是在朝著油儘燈枯的滅亡又邁進了一步罷了。

在那一刻,呂晨才發明,他已經完整不熟諳麵前這個骨瘦如柴的瘋子男人了。

林在山要把這個故事的句號給改成逗號,要為本來那大叔找回這段逝去的友情。

20多年前,不良少年林在山退學組樂隊時,同為不良少年的呂晨是林在山的小主子,厥後當了樂隊的鼓手。

但箭靶隻簽林在山一小我,超出的其他四子,箭靶不要。

風吹過已靜下~

“啊?七裡香的老闆?”

超出四子都但願林在山能和彆的兩家公司中的一家簽約,讓超出樂隊保持完整。

人雖紅了,但林在山的心卻亂了。

昔日是誰~

“我聽我朋友講,這新郎是二婚。遵循東海本地的傳統,二婚都不能白日辦,隻能早晨辦。”

……

不感遭到遲疑~

林在山笑了笑,對此不頒發觀點。他要結婚的話,估計也會被人說是老牛吃嫩草。

但林在山當時骨頭很硬,底子不甩呂晨,還用拳頭警告了呂晨——當年從他身邊滾蛋了,現在就不要再滾返來!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