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捉鬼實錄:詭案組_第113章 女妖再現(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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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豎起左手晃了一下:“我們隻曉得一部分,以是纔要扣問你,不過我們曉得你最不肯意被人曉得的事情。”查問是一門很高深的學問,對方孔殷想曉得我方把握了多少諜報,若我說甚麼都不曉得或者全都曉得了,那他能夠甚麼也不說。若我直接說出我所把握的部分,那麼他便能避重就輕對付了事。以是我含混地說隻曉得某部分,但誇大這部分對他而言是最首要的奧妙。而我豎起左手則是表示我已經曉得他是同性戀者。

但是,當我再細心回想與肖劍峰有關的每個細節後,發明瞭很多可疑之處。起首是他宣稱瞥見牆壁上呈現女人臉,那隻是他一個瞥見,冇有任何人能證明他是否真的瞥見了;其次,以他的身高,在腳下綁上一對小碼鞋便能留下小鞋印大步幅,並且他也有才氣把死者按在沖刷盆裡,導致其淹死;其三,安安被截留問話時,他所表示出來的焦炙不安或許並非因為擔憂安安,而是驚駭本身會被抓捕。

“是嗎?但依依說你們這幾晚都是分房睡的!”我理直氣壯地衝他大吼,但實際上依依並冇跟我說過此事,我隻是猜的,純粹是唬他。

“我昨晚是在客堂裡睡,但依依曉得我在家。”還真讓我猜對了。

“我,我當時在家裡睡覺。”他情感非常慌亂,人在這類環境下最輕易說錯話。

“昨晚淩晨一點至三點,你在那邊?”我減輕語氣詰問。

“以是寧宇易以公開你們之間的乾係來威脅你仳離時,你就狠下殺手把他殺死!”我盯著他的眼睛字正詞嚴地說。

作案動機有了,作案時候也隻需找依依覈實一下就有了,現在唯一的題目就是他是如何分開反鎖的暗房,隻要把這個題目處理了,我就能為這宗案子畫上句號。

“那隻能申明你昨晚曾經回家,但冇有人能證明你回家後冇有外出!乃至你是阿誰時候回家,依依也不必然能說清楚!”對於我的質疑,他彷彿想不到應當如何辯駁,隻是目瞪口呆地看我。

同性戀者之間的乾係很不牢固,離聚散合是非常平常的事情,甚少能保護悠長的乾係。作為雙性戀者的肖劍峰,或許隻是想在寧宇易身上尋覓歡愉,若要長相廝守,他必定會挑選能為世人接管的同性朋友,要不然他也不會與依依結婚。

很久,他纔再度開口,訴說他與死者之間不為世俗所接管的乾係:“實在,在他到報社事情之前,我們就已經熟諳了,這個圈子並不大,同城的左手大多都是熟諳的。跟他一起的時候,過得挺高興的,不過他這小我佔有慾太強了,不但不準我跟其他左手來往,乃至還想逼我仳離。他之以是會進入報社事情,目標就是為了逼我仳離。

明天,小寧又給我打電話,問我如何還不叫依依仳離,是不是想他把照片公開。我說他的照片是假的,是PS出來的。他說照片是用菲林照的,不能PS,並且他另有很多,如果我不相,他能夠拿給我看。因而我就跟他約好再次在咖啡館會麵……

若以此為據,再作猜測則可獲得如許一個假定――肖劍峰不想讓彆人曉得他的同性戀偏向,以是他娶依依為妻,目標隻是為了粉飾他不為人知的一麵。是以,固然他與依依常常有爭論,但也不會隨便仳離。而寧宇易是一個佔有慾極強的人,他不肯意把本身的戀人分一半給依依,以是他想儘體例迫依依與他的戀人仳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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