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冷靜點頭,在瞻仰彼蒼的同時,向我報告案發當晚的環境――
“為何如此必定?”
當時方樹跟我的間隔大抵隻要一米擺佈,月色固然不是很敞亮,但我看得還是很清楚。他痛苦的神采、求救的眼神,現在仍清楚地閃現在我的腦海當中。不過,最讓我感到驚駭的,是他身後阿誰如野獸般的身影。
但倘若凶手並不是人,那又會是甚麼呢?為體味開這個疑問,我必須先確認其身份,因而便向黎愷敏求證,他是否肯定凶手就是沈婷悅?
梓軒跟嵐嵐在貿易街四周的塘仔村租了屋子,吃完宵夜後他們就先歸去了。方樹本來還想換處所持續喝酒,但我跟小麥已經喝得東歪西倒了,隻想儘快歸去歇息,好不輕易才氣拉上他一起回宿舍。
“或許,你能為他做點事以減輕心中的慚愧。”我點了根菸,跟他一起瞻仰穹蒼,“能奉告我當時的詳細環境嗎?”
我向他道明來意時,他冇有太大反應,想必是這兩三天阿楊等人常常過來找他問話。相反,球場表裡的學子們卻交頭接耳、竊保私語,還不時有人對他指指導點,明顯我的到來又再使他成為同窗們的話題中間。
阿誰身影看起來走得很慢,但冇一會兒就來到間隔我們不到二十米的處所,藉助昏黃的月色,我模糊能看清楚對方的模樣。固然她頭髮龐雜且渾身汙泥,但我還是能認出她就是我們的同窗沈婷悅。
“那是因為……”他的神采略顯難堪,“婷悅是我們學院的校花,我之前曾經尋求過她,可惜被她回絕了。固然我們做不成情侶,但平時還是有來往的,以是不成能認錯。”
我是籃球隊的成員,平經常常熬煉,以是跑得比方樹他們要快很多。而小麥是隻孱羸的四眼龜,在我們三人中,他跑得最慢。我從後追上他,就伸手拉他一把,拖著他持續跑。
聽完黎愷敏的論述後,我對案發時的環境已經有了開端的體味,跟我之前的推斷類似,凶手是有實體的“人”,而非虛無漂渺的鬼怪。當然,以一個普通女生的體能,是不成能以如此殘暴的體例殺死身形肥壯的死者,以是凶手極有能夠並不是人。
婷悅……我不曉得是否還該如許稱呼她,因為現在的她,跟我之前所熟諳的婷悅截然分歧。固然隻是看了一眼,固然隻是一瞬之間,但卻深深地動撼了我的心靈。她烏青的臉上沾滿了汙泥,常日和睦的眼眸埋冇於披垂的頭髮當中,綻放著令人害怕的凶光。她撲到方樹背上,一手掐著他的脖子,一手抓著他的左額,頎長的小指順勢戳入眼眶裡,在他撕心裂肺的慘叫聲中,大張嘴巴狠狠地往右額咬下去……
因為案發時能及時逃脫,以是麥青河及黎愷敏並冇有遭到傷害,在刑偵局做了筆錄後,便返回學院普通上課。他們都是本科四年級生,並且是同班,但我們達到學院時已是傍晚時分,以是冇有去課室找他們。在路上扣問了好幾名門生後,得知他們兩人彆離在宿舍和籃球場,因而便分頭去找他們說話。
黎愷敏是個身材高大、膚色烏黑、體格結實的青年,給人一種很陽光的感受。我來到籃球場,一眼就認出他了。但是,現在我並冇能瞥見他在球場上英姿,因為他隻是坐在場外低頭不語,一副愁腸百結的模樣,跟他表麵的陽光氣味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