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大力倡導洋務自強活動,都是受此事情之影響之深吧!
第四,改賠款數額為800萬兩(《天津條約》規定為400萬兩);第五,英國公使駐京;第六,中國割讓九龍司半島南部給英國。
鹹豐十年玄月初三(10月17日),奕訢回駐廣寧門外天寧寺,次日照會英法公使,表示同意都城換約,要求指定換約日期。英法公使彆離向清當局收回最後通牒,英使額爾金在照會中,索賠“卹金”三十萬兩,限於10月22日之前交清。
四時,額爾金乘十六抬金頂綠圍肩輿,姍姍來遲,鼓樂前導,帶馬步兵約千人,均持東西,自東四牌坊至禮部,絡繹不斷。恭親王奕訢走向前去驅逐,這位英國大使竟佯裝冇有瞥見,徑直走到簽約大廳,乃至連頭也冇回一下。
22日,奕訢入住城內法華寺。24日,禮部大堂彩燈光輝,陳列華麗,下午二時,英國公使巴夏禮乘馬車率兵百人至禮部大堂外,由恒祺帶見恭親王,去帽為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