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他再說一遍,房東有點錯愕看我,點頭說就是奶茶店老闆。
砰砰砰……
直到最後一張,是我們搬場前貼上去的,當時經濟有所好轉,我帶著韓黎搬到龍首原現在的小區前,最後一晚吃著小火鍋合的影。
“是她,我厥後出門還瞅了眼,都是三爻的我能認錯嗎?”
“住了,四五天吧,跟阿誰誰吵了一架,就走了。”
我像個機器人,一步一步,朝著花海小店走去,一步一步,朝著那代表夜楓全數但願的奶茶店走去……
他哦了一聲後,又說:“小韓幾個月前來住了幾天,我還迷惑呢,如何就她一個,你們現在還在一起嗎?”
照片中,我和韓黎一起抱著裂開的暖水壺,她在哭,我在強顏歡笑,標記數字571。
我心狂跳,強壓情感的問道:“她……跟人吵架了?誰,跟誰!”
“你能奉告我,你們拖個地,為甚麼都要拍照貼出來嗎?”女人的話將我拽回實際。
他說完進屋去了,而我站在門口整小我石化了!
夏溪神采特彆慘白,支吾了半天後說:“見,見了,她…她在店裡,號召人。”
我聞聲裡邊有煙機灶具的聲音,有嘩啦啦的水流聲,細碎的腳步騰挪聲,這些聲音讓我不由得心跳加快。
“嘿!老公,腳!”
“就跟阿誰,哎呀,就……阿誰女的,就是……”
“王叔?好久不見……冇撞疼您吧。”
我將吉他丟一旁,笑著拿脫手機對準拖地的她:“來,看鏡頭,體驗餬口的第一百七十六天。”
房東取脫手機查了下收租日期,奉告我是十一月初。
我順勢將眼淚全擦乾,點頭說路過,出去看看。
她特地往門口瞄了眼,又收回目光看著我。
這個日期,剛好是韓黎給我打電話那陣子,這麼說,我遇見夜楓的那天早晨,這間屋子裡住的人,就是韓黎!
這棟六層高的民房大門是虛掩的,我推開後,裡邊是一片暗中。
我大腦再次嗡鳴,身子當場靜止,直到老房東又喊了我幾聲,我才唇齒顫抖的問他,韓黎是甚麼時候來的?
我手緩緩鬆開,指尖猖獗顫抖,眼眸就像大海上浮萍一樣,顫栗不已!
但我還是用最後一絲理性節製住,我取脫手機,點開夜楓的抖音問房東。
“呀,那你們住了三年?那…現在已經結婚了吧,你太太人呢?”
夏溪踱步走到我麵前,聲音顫巍道:“高,高然…阿誰,你還好嗎?”
房東說完,看我一眼後又看向夏溪,歎口氣道:“哎呀,那能夠不是,我也年紀大了,你……你就當我胡說。”
我站在這麵牆上,看著那張定格的照片,韓黎一手握著拖把,俏臉剛不悅的抬起,就被我拍了下來,並且照片上用藍色的墨筆寫著三個數字,176。
夏溪死死拽著我,但卻反對不住我的法度,她攔在我麵前,而我卻一把將她推開。
我身子就像緊繃的弦,發作,就在一瞬之間……
“這是我們分開時,最後的晚餐。”
我冇有神采,冇有暴怒,冇有言語,我隻是身子繃到極致,雙臂走起路來都不再扭捏。
最後她問我,每張照片上的數字是甚麼意義?
我給她說了那晚的故事,她有點落寞,又指著很多照片問我都有甚麼故事,我說著說著,鼻尖一陣酸楚。
我那顆提到嗓子眼的心,頓時墜落,我悄悄的看著她,看的她秀眉皺起,問我找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