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衛處職責:確保市直屬構造院內的安然與穩定,根絕產生重、特大惡性案件及嚴峻安然變亂,每年治安案件和普通性刑事案件的發案率節製在構造實有人丁的4‰以內。
科員:馬越
副處長:鄭洋
處長:陳海光(調離)、
6、信訪及嚴峻突發**件措置。1個訪及50人以下群體上訪時,協同市信訪局做好歡迎、解釋、壓服教誨、安然保衛事情,並告訴構造內有關單位派人在門衛歡迎室內接訪。250人以上群體上訪時,陳述分擔帶領和構造值班室,並按要求措置。3大眾上訪人數超越100人或產生嚴峻火警、投毒、爆炸及彆的惡**件時,陳述分擔秘書長,啟動《市構造措置嚴峻突發事件預案》,建立專門批示機構,按法度停止措置。
副處長:馬越(行政罷免、現保衛處科員)、
2、車輛辦理。1每兩年一次給出入市直屬構造的汽車核發《車輛通行證》,汽車憑據出入市委構造。2給要求常常停入構造內過夜的汽車核發《準停證》,無《準停證》車輛嚴禁在構造內過夜。3宿舍區內製止汽車進入,辦公區車輛停放嚴格按泊車標識線停放,不然賜與警告、考覈扣分、放輪胎氣等懲罰。4摩托車進構造時支付《摩托車出入證》,出構造時憑據放行。5摩托車、單車、板車在構造內隻能停放在泊車棚或雜物間內,不然賜與放氣、扣車等懲罰。
部屬統領已知:市當局保安班組長:宋雲飛、武警班組長:劉若彪
1、原保衛處帶領:
2、現保衛處帶領:
技師:張敬良
5、構造綜治考覈。1每季度構造對市直屬構造各單位的綜治事情停止一次考覈,並將考覈環境停止筆墨通報。2年底對構造各單位的年度綜治事情停止評定,並報市綜治辦作為年關評先的根據。
事情流程:
處長:韓慶(兼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
注:市保衛處(掛市委保衛處、市當局保衛處牌子。歸市構造事件辦理局內設單位。)
1、門衛辦理。1給構造內常住職員、暫住職員及臨時職員核發“出入證”,憑據出入構造門衛。2外來聯絡事情及探親探友職員遵循扣問、登記、考證、放行的法度停止辦事和辦理。
3、人丁辦理。1每年對構造內常住職員、暫住職員、臨時職員停止登記備案。2雇請職員的店主須與保衛處簽訂安然包保任務狀。3戶籍轉入、轉出先經保衛處簽訂定見後再到派出所辦理。
4、消防辦理。1每年展開兩次以上消防安然查抄。2每年發起碼一期《安然提示》給構造各住戶、各單位。3每年請消防專家到構造講授一次消防知識課。4每年抵消防東西停止起碼一次查抄、保護。
技師:張敬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