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手冊_第二百六十一章 血案(十五)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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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裡,我又看了一眼阿誰少年,而後歎了口氣,回身就走向了電梯。

“你這裡,應當有監控攝像頭的吧?”我冇理睬汪洋已經氣到不能說話的臉,回身就對著辦理員說道。

我撇眼看著汪洋,後者以一臉懵逼的狀況回身看著辦理員,當即皺眉說道:“這起變亂,從變亂產生到現在為止,不過三十六個小時,那名汽車司機還在病院搶救,我如何能夠會開設這類證明,證明呢?你去拿過來。”

比及人們回過神來,發明身邊本來站著的女人變成了一灘血水,他們的主觀認識又將薑逸的消逝,歸結於這個女孩俄然化成血水,死了,如許一來,薑逸在世人眼中就奇異的死了。

但是薑逸一個小女人,乃至比她母親都要肥大的一個女人,是不成能將一個男人駕起,捆綁在天花板上的,更何況還要將他從二樓的樓梯,由下往上的拖拽上三樓,以是,假定薑逸就是殛斃本身繼父的凶手,那麼她身邊,必定另有一小我在幫忙著她。

監控顯現就在今天下午三點十五分的時候,一名穿戴橘黃色大衣身後還跟著一個看上去也才隻要小門生的女孩走到了辦理員的辦公室門口。

人的主觀認識很奇妙,第一時候就會去存眷比較大的事件,而薑逸的消逝是同時停止的,車輛碰撞必定會形成不小的聲響,在加上人群的湧動,這個時候,那些圍觀者很有能夠並冇有在乎薑逸這個女人,而是將統統的重視力都附加在了這一起車禍之上。

這裡是國度為了車禍或者因車禍而產生衝突或民事補償的汽車以及電瓶車而設立的,要取車,兩邊必須先行協商好,協商結束了,再由交警大隊措置,交警大隊措置完了,纔會開出一個取車證明,以是來這裡取車是需求流程的,不是說隨便任何一小我,都能拿走內裡的任何一輛車。

這小我是誰?會不會就是阿誰木雕的原型?

我搖了點頭,心想不對,如果凶手是阿誰男人,那麼他們千方百計的製造這一場車禍,又如何會在乎這麼一輛電瓶車,用一輛電瓶車,調換不跟警方打仗的機遇,這應當是每一小我都會挑選的。

和辦理員的對話,一向都是阿誰穿戴橘黃色大衣的女人停止的,我瞥見辦理員接過她手上的一張A4紙看了一眼,然後就帶著她們兩小我走到了廢車場內提車。

對,能夠用這類體例抨擊季明宇的,也隻能是耐久蒙受欺侮的薑逸了,她操縱人們的主觀認識編造人的錯覺,讓在場的統統人奉告全部嘉市的人,她已經死了,是化成血水而死的,那麼她以後做出甚麼行動,人們的主觀認識,都不會將這些事情,附加於一個死人身上。

“那小我彷彿隻被刮破點皮,因為躲閃及時,這輛電瓶車從車頭掠過,汽車司機一踩油門,車直接飄到了兩條公路中心的柵欄上,一根鋼筋橫穿而過,司機是差點死了,但是阿誰電瓶車的車主,卻一點事都冇有,想來,還真是不公允,明顯是那電瓶車車主闖了紅燈,哎……”汪洋抱著雙臂,看著我,一臉無法的說道。

汪洋眉頭一皺,看著這諾大的一片廢墟,一臉無法的問道:“那你特麼起碼奉告我,你為甚麼要來找一輛電瓶車?我們交警大隊已經鑒定,這事兒,是汽車司機的全責了啊?”

我瞥了他一眼,拿動手電筒就朝著前麵的那一堆成品站照了照,而後說道:“我有甚麼體例,誰讓這案子恰好需求你們交警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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