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罪(全集)_第11章 旅途迷凶(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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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偉略作思忖,久鎖的心結,終究豁然開暢。

小麥一怔,思疑本身聽錯了:“你說甚麼?為甚麼?”

“媽的,你如何不早說,害得我們在你身上華侈這麼多時候!”

“這個、這個……”老蔡抖索著問,“必然要說嗎?”

老蔡瞧了歐陽偉一眼,一張老臉漲得比豬肝還紅,恨不得找條地縫鑽出來。

歐陽偉看她一眼,說:“因為我不想跟一個雙手感染鮮血的殺人凶手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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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一次,就在他腳尖順勢鑽進皮鞋的那一刻,他俄然想起了他們在天國寨,林月被殺的那天早晨,他從浴室泡完澡出來,因為找不到拖鞋,一樣也是趿著皮鞋。

就在兩隻腳尖順利趿進皮鞋的那一刹,他俄然怔住了。

誰知老蔡卻道:“我、我真的是被冤枉的,林月真的不是我殺的。那天早晨,Party結束,分開驢友之家後,我陪著周董往回走了一段路,就跟他分離,去辦我本身的私事了。我包管,我絕冇有殺林月。第二天早上,林月被殺,我怕警方思疑到我頭上,就說本身一向跟周董在一起,並且暗中向他承諾,隻要他不戳穿我,歸去以後,我必然保舉他當上公司財務部副主任。”

……

公司之以是能順利偷逃稅款千萬餘元而未被稅務部分發明,最主如果因為有她的儘力。

其中啟事,倒並不是因為林月的死,而是緣於在回程的火車上,小麥說過的一句話。

幾天後,林月的家人趕到了天國寨。

他說:“那天早晨,我跟周董分離後,就去了天國夜總會。我來到天國寨的第一個早晨,就在那邊玩了一個蜜斯,是個四川妹,模樣很正。那天我想趁著在天國寨的最後一個早晨,再去跟她玩一下,以是就……不信你們能夠去天國夜總會調查,阿誰蜜斯是68號,藝名叫青青……我跟林月除了是同事,再冇有其他任何乾係,我跟她的死,也冇有任何乾係。真的!這事你們千萬彆跟我們公司說,要不然我這個主任就算當到頭了……”

而後雖經警方多方調查,案情再也冇有大的停頓。

歐陽偉是一個比較細心的人,平時不管是進門還是上床脫鞋,都會親手把鞋子掉轉過來,鞋尖對著內裡,如許出門或下床時,便能夠很便利地穿好鞋子。

回到公司上班後,歐陽偉、小麥、老蔡和周董,四小我的表情都久久不能安靜。

最後一句話,就像一枚銀針無情地刺入了小麥的心臟,她俄然滿身抽搐,捂著臉哽咽起來:“不錯,她、她是個妖怪!三年多前,我剛到公司,一時找不到住處,她就叫我跟她住在一起,還熱情地叫我跟她同睡一床,直到半夜裡她脫光我的內衣在我身上不住地親吻,我才曉得她是一個女同性戀。而讓我本身都感到不成思議的是,對於她這類密切猥褻的行動,我竟然並不感到討厭。就如許,在她的調撥和調教下,我們成了一對兒。直到一年多前你來到公司,直到我們談起愛情住到一起,我才感遭到本身像是一個普通的女人,我才曉得之前跟她在一起沉湎廝混的日子,是多麼的肮臟光榮。我下定決計,要跟她和之前那種頹靡放蕩的餬口完整告彆。但是她聽到我要跟你結婚的動靜,卻對我各式禁止,不住地發簡訊打電話給我,叫我分開你,叫我重新回到她的身邊。她乃至在洗手間裡苦苦要求我,說她不能冇有我。見我不為所動,她就翻了臉,威脅我說如果我分開她,她就把之前偷拍的我的裸照貼到我們公司的論壇上。我遭到她的勒迫,隻好一邊跟你在一起,一邊與她周旋。在天國寨,在她生日的那天早晨,你和老蔡他們在屋裡喝酒唱歌的時候,她又把我叫到陽台上,叫我早晨留下來陪她。我回絕了她。她就咬著牙恨恨地說,她毫不會讓我和你好過。我對這個幾近已經瘋了的女人悔恨至極,卻又無可何如。直到你半途歸去她房裡特長機出來,奉告我她房門未鎖,醉酒昏睡,我才認識到本身完整肅除這個心頭大患的時候到了。因而我稍作考慮,就趁著你泡澡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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