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剛睡下不久,凶手就從簡易樓梯上到二樓,為防被人發明,他順手關掉二樓走廊燈,將昏睡中的方中言從被窩裡背到前麵豬圈中,用斧頭殺人分屍以後再停止拋屍,最後將用作凶器的斧頭洗淨放回原處,再用水將豬圈沖刷潔淨。
範澤天揹著雙手,踱著步子,目光自每小我臉上掃過,最後落在柴刀身上:“凶手不是彆人,恰是驢友堆棧的店東柴刀。”
小李驚奇道:“但是我們已經排查過了,堆棧裡的人,包含店東柴刀,都冇有作案時候呀,並且凶手把屍塊包裹以後丟棄在四個方向的四個點,普通環境下,一小我完成這個任務,起碼得要八九個小時。凶手是如何掩人耳目做到這些的?”
範澤天說:“這實在是這個案子最關頭的一個點了。凶手為甚麼要分四次拋屍,這不是給本身找費事嗎?他又是如何做到的?這也是我一向百思不得其解的題目。直到剛纔瞥見柴刀那隻凶惡淩厲的獵犬,我才幡然覺悟,本來完成拋屍事情的,並不是柴刀,而是他的狼狗,如許凶手為甚麼要把屍身分紅四塊丟棄就很輕易瞭解了,因為狼狗再短長,也不成能一次叼起全部屍身,隻要化整為零才行得通。”
小李說:“現在凶手的作案時候已經弄明白了,但是拋屍時候呢?以堆棧為中間,朝四個方向拋屍,每個點都間隔堆棧起碼二十裡。如果是一小我所為,那麼完成這個任務起碼需求八九個小時,他又是如何做到的?”
柴刀昂首看著他,眼裡透出敬佩的目光:“連這也瞞不了你,你可真是神探啊。正如你所說,我第一次進豬圈,先將方中言的頭及兩隻手砍下,包好,讓猛子叼著,唆使它放到東邊二十裡外一個我跟它打獵時去過的處所。等它跑完一趟返來,我第二次進入豬圈,再砍下方中言的上半身,讓它叼去南麵二十裡外……我之以是用厚厚的塑料袋裝好屍塊以後,再在內裡包上麻布,就是為了不讓猛子把內裡的塑料袋咬破而一起上漏出血水。並且分四個方向遠間隔拋屍,如果案發,也能夠利誘警方,警方必然會覺得這麼大的事情量,必定非一小我所為。”
範澤天穿過廚房,廚房後門口有一條通道,與建在水池上的豬圈相連。
範澤天說:“關於這樁碎屍案,目前已經根基偵破。起首,我想說一下凶手作案的伎倆和過程。”
範澤天皺起眉頭,說:“你問的這個題目,也是我目前獨一冇有想明白的處所。”
小李一拍腦袋,驀地明白過來:“凶手作案時既是早晨,又下著大雨,堆棧四週數裡以內連個避雨的處所都冇有,以是凶手不成能露天開燈冒雨功課,而這個極少有人來的豬圈,就成了他最好的挑選。”
範澤天說:“實在我們都被法醫老曹誤導了,老曹闡發凶手作案時候大抵需求兩個小時,我們就覺得凶手必然要有整整兩個小時的作案時候,實在不是,作案時候需求兩個小時,這是冇錯的,但凶手完整能夠化整為零,把兩個小時一百二非常鐘的事情量,用六個二非常鐘,或者十二個非常鐘來完成。比如說,他先花非常鐘時候把方中言背進豬圈,再回到餐廳給打牌的人倒杯茶,然後又花二非常鐘去殺人,再回到餐廳露一上麵,然後趁去廚房燒水炒菜的機遇,再跑到豬圈切割和包裹好第一塊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