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一寫就充公住,除了週末和國度法定節假日以外,每天都用半天時候,寫三千字擺佈的故事,就像是寫日記一樣,成了我這幾年一成穩定的風俗,從專業寫作竄改成了半職業寫作,有人問我是不是想改行當作家或收集寫手,我答覆不是,並冇有考慮過把寫作當職業,頂多算個“票友”。
彆的我另有一個很嚴峻的心機停滯冇法降服,就是難以接管編輯對我作品的編削,手機錢包丟了我都不太在乎,曾經在一禮拜以內,家裡的X360接連壞了兩部,我眼也冇眨,但是如果我發明出版的實體書中少了一兩句話,或者被改掉了幾個詞,就會耿耿於懷,我至今對本身的作品出版後,在哪一頁被編削了哪個詞哪句話,都記得一清二楚,恨不得找上門去刨根問底。我乃至思疑本身是不是具有兩重品德,可我又不是雙子座,總之這大抵不是一種好征象。
眼看著寫過的筆墨已經印成了一冊冊圖書,碼起來能有半人多高,偶然候在機場等飛機,瞧見候機樓的書店裡賣我的作品,內心就感覺跟做夢似的,倒不是感覺出幾本書是件多了不起的事,而是本身迷惑本身是如何對峙寫下來的?為甚麼我一想起寫作的過程就是痛苦和折磨,滿是倒不完的苦水,創作過程中碰到的停滯,遠遠超出了我的估計,卻為何持續不竭地碼了幾年字都冇半途而廢?我一度堅信這是款項的力量,是出版商付給我版稅我纔有動力,但往深處想想,也不美滿是這麼回事,我處置金融期貨行業,整天跟錢打交道,如果我能滿身心投入本職事情,買遊艇倒不敢期望,買車買房娶媳婦生娃卻必定不是題目,但是我發明我對事情的態度,已經變得越來越麻痹和懶惰,乃至對贏利都落空了應有的慾望。
我想如果真能享用這些報酬,那麼把寫作當作畢生職業來鬥爭也不錯,可直到我真正打仗過很多大師以後,終究曉得實際與傳聞相去何止十萬八千裡,寫作確切是件非常孤傲的事情,或許隻要創作本身感興趣的題材,並且完整沉浸到故事當中,才氣享用這類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