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這麼好的前提還問意下如何,贏平當然是一萬個情願了。當然他也曉得,贏虎隻是發起,這事兒秦王點頭才行,畢竟那是大秦將士裡萬一挑一的精銳,誰也不能隨便動。此次給了贏平一百人,也是考慮到贏平初度帶兵兵戈,恐怕安然有失,有這一百人在身邊,起碼能保滿身而退。贏虎向秦王發起,也是算準了秦王必定會承諾這件事兒,畢竟親父子嘛,豈有不護短之理。這下兩端都做了小我情,贏虎也很高興。
比賽之事一了,贏劃一人就回到中軍大帳,會商出兵事件。此次籌辦出征的五萬鐵騎所屬的五個萬夫長,也被叫了過來。加上贏虎,贏平,白亮,霍木東等人,也算得上是一個軍事擴大集會了。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發兵,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這時候,一向在中間不說話的贏虎笑嗬嗬的說道:“前鋒是一軍之尖刀,必須得有好的刀刃才行。經秦王首肯,此次大比武的前一百名將士,構成一個特戰百人隊,由平公子帶領。平公子意下如何啊?”
現場五萬觀眾的目光都會聚到了贏平身上,大聲呼喊著“兵王……兵王……兵王……”,在他們的心中,“兵王”是偶像級的存在,贏平剛纔的表示也深深地佩服了這些熱血兒郎。本來的“準兵王”霍木東,已經被健忘的觀眾忽視。這也冇體例,實際很殘暴,這就是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差異。正如贏平宿世喜好的籃球明星科比說的那樣――第二名隻申明你是頭號輸家。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發兵,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諾!”贏平應道。
看官要問這十萬步騎從何而來,答曰:戰時為兵,平時為民。因內史郡是秦國第一大郡,人力充沛,秦王等人朝會時就決定,內史騰這一起,不從藍田大營調兵,直接在本郡征發兵士,再共同上原有的府兵,十萬人馬,三天應當能夠備齊。。
“有信心!”眾將答覆的很痛快。贏平倒還罷了,五個萬夫長第一次傳聞這個賭約,但也答覆的毫不含混。
宜陽,我來了!為勝利而戰!
”平公子,你帶領五千鐵騎為前鋒!為雄師開路!”
”諾!“世人應道。
五萬人合唱軍歌的場麵,贏平也是第一次經曆,之前固然學過這篇《無衣》,但冇多想,明天讓這麼多血性男人唱出來,自有不一樣的感受。歌聲苦楚悲壯,儉樸動聽,道出了軍中兒郎們的保家衛國的豪情壯誌和兄弟之誼。“袍澤”一詞就是由此轉化而來。贏平隻感覺熱血沸騰,血脈噴張,現在就算戰死疆場,馬革裹屍,也死而無憾了。
該謙善時贏平能夠謙善,機遇來時就要當仁不讓,這是贏平的風格。
說到衝動處,蒙武鎮靜的眉毛都抖了起來,俄然蹦出一句兩千多年後才呈現的風行語,驚的贏平一個激靈。
這些事,贏平當然也曉得。隻是此次,宜陽還會那麼難啃嗎?
贏平回身對著白亮,霍木東說道:“今後你們就是特戰百人隊的擺佈將軍了,但願你們能用好這一百個兄弟,為我軍披荊斬棘,勇立頭功!”
內史騰之以是敢和蒙武打賭,就是因為這個宜陽太難打了,當初秦武王派甘茂攻打宜陽,剛開端也是派了五萬,打了五個月還冇打下來,厥後秦武王又增加了五萬軍隊,才把宜陽拿下,可見宜陽易守難攻之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