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眼契約_第十四章 磚屋藏嬌 三 我為魚肉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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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陸小曼的簡訊。我傻眼了。陸小曼簡訊隻要幾個字:我有身了。

我這時感覺李明珠還是很誘人的,離她那麼近,連她臉上的汗毛孔都能看的清楚,可惜她臉上冇有能看出來的汗毛孔。我拉著李明珠的手,她臉上還帶著一絲嬌羞。

我厥後闡發了一下,大抵的意義就是:李明珠想要個孩子,讓我在她村裡以她丈夫的名義被展覽一圈,然後她跟我回彭城。

飯桌上倒冇甚麼,都一向在喝酒。李明珠冇喝,我讓她喝一點,她紅著臉搖點頭。李世情也是,對我說:“明珠就彆喝了,你們不是要孩子嗎,對孩子不好。”

我實在也冇有甚麼不測,但也很不測。畢竟我們打仗的時候不長。但是,我的魅力要求,她喜好我是普通的。

我躺在床上,李明珠躺在我的身邊,但她的臉是向著床的內裡。我拉了一下她的胳膊,她晃了晃,冇轉臉。我用力把她的身子搬得轉向我,她頓時又轉疇昔了。

趙老邁說:“那行,你籌辦三萬塊錢,我幫你找處所鋪貨。”

不美意義,明天交大隊停了一天電,我明天恰好上班,以是傳晚了

第四天,我們又走了些親戚,然後籌辦回彭城。我也不曉得如何籌議的,李世情也要跟著我們走了。我現在統統都不當回事了,我一向在想我該如何辦,我到底該如何辦。

我正要看簡訊,陸小曼發來的,李明珠說話了:“哥哥,我感覺對不起你。”

ps:

我和李明珠住在一起了,李世情表示的不歡暢,也不反對的模樣。然後,李明珠帶我到她的七大姑,八大姨家拜訪了一圈,對人先容我是她工具,我順服的跟著點頭打號召。

李明珠一會也打電話來了,說:“哥哥,你就忙吧,彆管我們了,我和阿爸和趙哥一起用飯就行了。趙哥說了,和你是親兄弟。”

李明珠接著又說了一句:“哥哥。我很喜好你。”

我覺得這是小女孩子的嬌羞,也冇如何樣,就拿起衣服,把內裡的手機拿出來,想找點樂子,畢竟,我也不曉得該安撫李明珠,還是該感激李明珠,或者該悔恨李明珠。

但是,現在我必須先處理我的*,說好聽點,先治病救人。

趙垂成本來也還算比較殷勤,聽了這句話愣了。在桌子底下跺了我一腳,我對他憨笑笑。

我本來還真有點不大想去,但是李明珠這一打電話,我還必須得去,要不然,還不曉得他們又會說甚麼那。趙老邁固然不是多嘴的人,但也不能包管一向幫我保密。

我現在最煩的就是,我歸去以後如何辦,我現在都有點驚駭歸去了。我想,我們孟局長如果曉得我的這些事,必然能氣個半死。我所做的那一項都夠辭退的了。

趙老邁說:“你不要問了,我幫你看處所,弄個小門麵,明珠也能疇昔幫手,但你得找人弄個菸草證。”

我的個去,不知這伴計如何那麼熱情,莫非是看上了我家明珠。我心說,你有本領把她勾引走,給我減掉一個承擔。

我就討厭這些事,還見誰都說,我揉了一把臉,饢著臉說:“哥哥,你彆問了,我現在也說不清,那天有空,我單給你說。”

趙老邁一推我:“你小子行,哪來的錢,那邊陪嫁的。”說完看看李世情父女。

我一愣:“冇有,是我對不起你。”實在,我真的感覺是她對不起我。但是,男人嗎。第一要漂亮;第二,我方纔做的事,確切是我對不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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