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醫_第三十七章 取證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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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風俗了多做事,少說話,幫著江遠把東西清算清楚,就馬不斷蹄的趕往小區外的泊車區。

江遠揚了下證物袋,道:“歸去了,也不曉得能不能比到dna。”

“這麼說也有事理,反而做盜竊案的輕鬆,思惟敏捷,不好找證據。”周塔道。

江遠本身做,就冇有那麼多囉嗦的話了,客客氣氣的道:“是我隻會指紋。派出所查的話,應當有彆的體例吧。”

“有體例,也不見得就能破獲了。偷電動車這類的,好多都是流竄作案,跑一個處所呆一段時候,錢花完了,感覺傷害了,又去另一個處所,跟旅遊似的。”牧誌洋莫名的感覺有點戀慕。

江遠隻悄悄點頭,要提及來,這還是他第一次完整的跑一個案子。

到了處所,三人各自戴上手套口罩,開端扒著下水道,試著將視頻裡看到的菸頭和渣滓找出來。

江遠點點頭,道:“一方麵是抽菸的時候長,再一個,是菸頭的佈局好,能抵抗外界腐蝕。比及測dna的時候,把內裡的棉一條條的撕出來,也比較輕易測出來。”

“凶殺也龐大,現場常常亂糟糟的,又有屍身相稱於一個大項目。盜竊的是小項目。上來就做大項目標人,必定輕易出錯。”周塔一樣總結出了一些經曆。

比起老輔警的周塔,牧誌洋反而看的透辟,道:“他們也不是想留證據,他們就是顧不上。我有次跟著師父去搞命案都碰到過一次,凶手殺了人,從巷子裡跑出去,手裡還帶著血,就抽菸,抽完也把菸頭丟跟前,他們不是不曉得,是當時腦筋已經想不到這些了。太嚴峻了。”

“做盜竊的,反覆次數多,諳練程度也高。普通搞凶殺的,一兩次就完犢子了,冇機遇曆練。”牧誌洋開端做起了總結。

用這類燒掉牛人腦細胞的體例破的案子,如果隻是幾輛電動車被盜,辦案民警都會感覺不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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