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雲飛總算是曉得本身處在那一層次了,固然不肯意承認,但本身彷彿確切處於最底層。
不過當他看到拎著大包小包的返來的雲飛時,驚奇的下巴都快掉了,看著到雲飛拎的的東西,勞力斯就曉得不會比東西便宜,這到底是花了多少錢啊,恐怕是本身一輩子都賺不到吧,本身救獲得底是個甚麼人物!
就如許,一個上午雲飛統共光幫襯了十家賭場,隻是動脫手就贏了五百萬貝利,足可見把握一門技術是多麼的首要。帶著五百萬钜款,雲飛來到了這個小鎮上最大的刀店,不過他可不是來買刀的。
第三章:有錢就是率性
來刀店不買劍是因為雲飛是一點劍術都不會,固然他也以為劍士耍賤,啊不對,是舞劍,確切特彆帥,但就算本身現在學習,但貌似也冇有太大用處了。再說雲飛也不以為本身具有成為劍士的天賦。
【畢竟是穿越者,以是總要給雲飛一點點福利,不然的話就太對不起穿越者的稱呼了,不過雲飛的這一點點技術對戰役幫忙不大,以是讀者們大能夠放心,在本書中絕對不會呈現一出世就強的逆天,拳打七武海腳踢三大將的征象。本人最討厭的就是這類無敵的龍傲天式情節。本書配角一開端不會太強,是跟著劇情生長漸突變強,也恰是怕配角起點太高,以是我纔將配角的穿越時候定為路飛出海前兩年。但願讀者們能夠喜好我的設定,有甚麼定見也能夠奉告我,我會儘量改正!】
雲飛的槍法倒是還不錯(畢竟宿世用的次數比較多),雖不說百發百中,但百槍打中九十八槍還是能夠辦到。,不過在這個天下,真正的強者貌似冇有一個是用槍的,到了前期一旦開啟了武裝色霸氣,就是站著不動讓你打,你都打不動,再說也不成能站著不動讓你打的。
雲飛不是知恩不報的人,以是雲飛在買完以後,還幫勞力斯買了一些禮品。當雲飛就將其特地為其遴選的代價三十多萬的禮品拿了出,勞力斯一看到禮品後表情也不降落了,他並冇有推讓,因為他曉得雲飛是個有“本領”的人,這點錢對他不算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