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那麼,我們就先分開了,會長。”
“就叫《UnprettyRapStar》和《週六,我是歌手》吧。嗯~~~畢竟這個懷舊的音樂節目不能悠長,我們在設想一檔節目接檔。我平時喜好帶著耳機聽音樂。真正的用心去聆聽歌曲。它那動聽的詞、美好的曲子連絡後由歌手密意歸納出來的那一份最為純真的打動。而不是在舞台上一個個的秀肌肉秀大腿的。我一向想做一個完整純用歌聲說話的節目,這個節目在我的腦海中已經無窮次的策劃過無數次了。”
“另有,佳賓團,我們能夠把眼界放寬點,觀眾票設置88票,佳賓11人,我們能夠請現役的IDOL,歌手,或者GAGMAN,乃至能夠請詞曲製作人。因為現在的個大家太多了,一首歌出來就算是唱得好的主唱也不過兩三句歌詞,除非是非常有辨識度的聲音我們猜得出來。但是大多數因為平時的歌頌機遇就很少,大師都把一副天生的好嗓音埋冇了。我們的目標就是要發掘那些被埋冇的聲音,給他們一個揭示本身聲音的舞台,而不是人氣大比拚。”
“好的,會長,我們這邊回到本部就頓時安排下去。”
“當然,歌手們兩兩對決,要分勝負獨一的公允就是用投票的體例了。近似於《我是歌手》的體例,讓來到現場的觀眾停止投票,我們采納99票製,誰的歌聲打動了最的民氣那麼他/她就是歌王。輸的一方,演唱告彆曲同時摘上麵具,勝利方進級下一輪比賽,直到最後成為歌王。等她成為了歌王後,鄙人一期節目當選出來的歌王,歌王和歌王對決,產生勝者,以此類推..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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