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不對啊,這隻豬如何看起來這麼像俺家相公前兩天打到的那頭野豬啊。”
龍超覺得樂文跟他開打趣呢,把舉著的石頭往樹上一砸說道:“我說文哥,不要亂開打趣好不好。”
龍超一怒,起家就是一個飛踹,一腳就把丁氏踹倒在地。
“你們吵甚麼呢?”
明朝中葉一斤豬肉代價約莫120文銅錢,並且這但是野豬肉啊,如果能順利賣掉,樂文一家但是要發一筆小財了,天然也決解了學費的題目,還能改良下餬口前提。
龍超邊跑邊喊道:“冇事,如果冇死透,俺再給它幾下。”
“哎,你們看,這不是樂家的幾個孩子嗎?嗯?他們如何還拖著一隻死豬啊。”
“這個龍超我曉得,前些天還欺負俺家的二狗子呢,此次抓住他,必然要把他繩之以法啊。”
樂文話剛說完,龍超就已經朝巨石跑去了,樂文趕緊喊道:“哎,你如何這麼打動啊,還不曉得死活呢,快返來。”
“最多受點皮肉傷嘛,冇啥。”龍超不在乎道。
樂文一起上眼冒金光,內心策畫著如何利用這筆錢,一邊合力拖著野豬往家走。
固然龍超天生神力,但是畢竟還是個小孩,也冇儘儘力去踢。
懷琪固然也想上前去看看,但是一個女孩子家最怕的就是這類凶悍的野獸了,隻是想跟上,腿卻不聽號令。
村長固然也愛教唆是非,不過也不是胡攪蠻纏之人,感覺樂文說的也不是冇有事理,隻憑丁氏一句話,就說這隻野豬是她家的,的確證據不敷,因而說道:“丁氏,你說這隻野豬是你家的,你可有甚麼證據嗎?”
這一嗓子一喊,四周的村民都從家裡出來看熱烈了,斷斷續續的冇一會,老長幼少一大群,就把幾小我圍成了幾圈,指指導點,想看一場好戲。
村長指著樂文三人,威脅道:“甚麼?另有冇有國法了,你們三個小屁孩,才這麼點,就敢偷豬,快把你們拖的野豬還給丁氏,要不然把你們幾個小屁孩押到保定府問罪。”
丁氏說道:“村長,這個村裡的獵戶隻要兩家,村西頭李獵戶和奴家的相公張獵戶,其彆人如何能打到野豬呢,就憑這三個小孩子,不是去給野豬當下酒菜嗎?”
樂文安閒不迫的辯白道:“既然說這頭野豬是她家的,她可有證據?”
丁氏斜仰著臉,嘴一瞥道:“我家的豬是死是活要你管,不要扯些有的冇得,明天老孃非要把你們告到保定府不成,讓你們這三個小毛賊捱上幾十大板子纔算完。”
丁氏不依不饒道:“奴家一眼就看出來這隻野豬就是奴家那隻啊,村長您必然要為奴家做主啊。”
龍超怒喝道:“這隻野豬,是我們從山上拉返來的,如何會是偷你家的呢。”
樂文冇好氣的說道:“不經驗下你,你就不曉得事情的嚴峻性,如果這隻野豬冇死透,給你一下,我歸去如何給娘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