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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雲二這貨走的還是上風頭,一邊啃還一邊嘖嘖有聲:“香,真香……”
賴誌成的一張臉笑成了菊花:“雲二啊,你說,叔對你如何樣?”
“一百文錢,雲二,如果你把抓鳥的體例教給我,我就給你一百文!”
當然,賴誌成可不是真驚駭雲超,隻是他有家有業的,不肯意惹費事罷了,有鞋穿的人,誰情願和赤腳的傢夥死磕。
“能啊,要不是我餓了,明天還能抓更多。”
“鳥啊,不熟諳嗎?嗯,這鳥肉不錯,挺香的……”
他堂堂的一村之長,想吃口肉都不捨得,如果能學會這門技術,今後不是想吃多少鳥,就吃多少鳥,吃不完還能夠拿去賣嗎?
聞著傳來的一股股香味,賴守義殺人的心都有!
雲超翻了翻眼睛,冇有說話,想忽悠你雲哥,老賴同道你還嫩點。
在賴誌成看來,雲超年紀小,冇有見地,底子就不明白有一門會抓鳥的技術意味著甚麼。
“我哪曉得,你去了不就曉得了嗎!”
雲超晃了晃手裡另有大半隻的麻雀:“不是很多,半個時候,才抓了六隻。”
但是,明天雲超不但冇躲,反而還用不屑的目光看著他:“如何著,你們想仗著人多欺負我嗎?”
更可愛的是,從雲超家走到他們賴家,那麼長時候,雲二的鳥都冇有啃完!
固然雲老邁死了好幾年,賴誌成卻不敢真把雲二如何樣,傳聞雲大和江湖上很多狠人都有乾係,萬一招惹來那些傢夥,但是大大的費事。
賴誌成的大兒子賴守仁擋住了雲超的來路,聲音陰測測的,讓人聽了很不舒暢。
何況,雲超還是一個十六歲的小孩子,在賴誌成看來,這小子傳聞有一百文錢可拿,必然會鎮靜地跳起來。
看到雲超的反應,賴誌成直嘬牙花子,誰說雲二這小子好對於,這泥馬就是一個妥妥的小狐狸!
不過,兩世為人的經曆,連絡隔壁小孩子的哭聲,很快就讓雲超想明白了林幼娘為甚麼情感降落。
賴守義本來籌辦等雲超分開以後,到他家裡看看,能不能蹭點肉吃,但是雲二這貨猴精猴精的,非拉著他一起走,真是可愛!
想起本身剛穿超出來的時候喝的那碗薑湯,雲超就感覺有需求體貼一下隔壁的王嬸。
何況,遵循原主的影象,兩家人的乾係非常好,雲超的父母和大哥身後,因為他和林幼娘年紀都小,冇少遭到隔壁王嬸照顧。
他們家是比淺顯村民過得好,但好得有限。
不消問,必定是村正賴誌成的二兒子賴守義。
如果不是在內裡和人爭鬥受了重傷,厥後又翹了辮子,他賴誌成在臥龍村哪敢現在這麼豪橫。
“賴小二,你叫喊甚麼,東西已經燉了,你就是想換也換不成!”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