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隔壁老王比較見多識廣,他起碼能夠說出四周縣城的名字,叫做納罕――這名字倒是真夠讓人納罕的,他一度思疑本身是不是穿到異天下來了。老王還曉得縣裡最大的官兒是縣長老爺,而他們租種的就是縣長老爺的族兄弟的地盤,至於這哥兒倆是姓張還是姓章,老王也不清楚――他不熟諳字。
穿越後的第一印象――“我靠你起碼給我個家徒四壁啊……這連牆壁都不滿是如何回事兒?”
刹時,兩道絕望的清淚從阿飛眼中無可按捺地淌了下來……
阿飛每天吃野菜吃到吐,更要命的是就連野菜都吃不到半飽,少年正在長身材的時候,卻彷彿永久地空著肚子。直到他穿越後的第七天,隔壁老王終究又在林子裡獵到了一隻骨瘦如柴的兔子,格外開恩送了他們家一碗熱騰騰的骨頭湯――不過阿飛總感覺那骨頭上已經有了啃過的陳跡……
他們住的處所是一個小山溝,有幾個小山包和稀少的林子環抱,地盤瘠薄,根基上撒下一粒種子,能夠收成四粒……當然也要怪這兩家四口人極其原始的粗耕粗種法,他們幾近連農家肥都不曉得操縱。
本來這具新軀體還是個十三歲的少年,名叫阿飛――也說不定是阿非、阿肥、阿灰啥的,歸正家裡冇人識字兒。最要命的,竟然還不是漢人,但是本身究竟屬於哪個民族呢?竟然毫無眉目。隻曉得是本地的土著,和漢人混居,逐步的打扮、說話也漢化了,除了某些風俗外,跟漢人也冇有甚麼兩樣。
“我靠不會穿越到原始社會來了吧!”
城門口斜靠著兩個老兵,無盔無甲,身上的短衫除了有補丁冇洞穴,跟本身穿的也差不太多,腦袋上倒是包著頭巾,但毫無任何標記。他們手邊都倚著杆鏽跡斑斑的長槍,一樣找不出任何期間特性來。
第八天,隔壁老王轉過來成了阿飛的門徒。
除此以外,另有太多讓他搞不明白的處所,最首要就是詳細的年代和地點。家裡的耕具、器具大多是木頭紮的、陶土捏的、石頭砸的,幾近不見一絲金屬,連菜刀都冇有,用石片兒代替。但這並申明不了甚麼題目,他很清楚,中國偏僻地區的鄉村幾千年來都毫無進步,直到二十世紀,如許貧困的家庭固然鳳毛麟角,卻也仍然是能夠在犄角旮旯裡找到的。
他問爹媽,現在是甚麼年代,爹媽卻隻奉告他,是兔年……再問是哪個朝代,哪位天子在位?爹媽大眼瞪小眼,反而問他,天子是甚麼東西,能吃嗎?
第四天,他吃力巴拉地把兔子皮裁成細條,代替了弓上的草繩。
第三,隔壁老王的狗很凶,傳聞老王養這條狗是為了農閒的時候去林子裡打獵――並且,狗屎真的很臭,不能吃……
冗長的夏季終究即將疇昔,比及開春今後,阿飛就再也冇有敷裕時候出門兒打獵了,他得幫著爹媽下田種地,還得到處去挖野菜,摘野果。不過這個夏季收成還是不小的,他和隔壁老王一起,統共獵到七隻兔子、兩隻刺蝟、六隻鵪鶉,與此同時,他在儲存拚射中熬煉出來的箭術也越來越高。
“我靠來,是小篆,幸虧老子本來學過幾天書法和篆刻――那第二個字應當是邯鄲的邯,可第一個又是如何字了?該如何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