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之前是如何穿的?”李牧問。
“……這個我冇法肯定。”金高恩煩惱。
“要穿甚麼?”李牧憂?。
“不會真是swag吧?我對嘻哈可不如何熟諳!”
“甚麼事情?”
“綜合起來就是瘋子,以是她喜好的是瘋子?那瘋子該如何穿衣服?”
嗡嗡。
“你說的很有事理。”金高恩很當真。
“被你氣死的人,到底有多少?”
“你如何曉得?”李牧詫異。
“我也冇有小鬍子。”
“還不清楚,等你不喜好我再說。”
“不肯定比較好,如果你能肯定,那就奇特了。”李牧當真看著傳授,嘴中吐著毫無關聯的言語。
“穿衣服的?還是?”
“我看到了希特勒。”
“去買點衣服吧。”李牧急沖沖地出門。
“……說得我彷彿喜好你一樣。”
“能夠是因為和不普通的人常常談天的原因。”
“難過也是我的事,總不需求彆人替我難過?又不是冇故意。”
“你朋友必定很胖。”
“一會去哪?”
“冇事理的話聽起來老是很有事理。”
李牧開端動腦筋,史上聞名的精力病患者也有很多,比如喜好割本身耳朵的梵高,吞槍他殺的海明威,喜好喝尿、離群索居的塞林格。
李牧看了看手機,離商定的時候另有兩個小時。
闤闠內。
“哼,可貴你猜對了,我先去挑衣服了,下午約會的時候再聊,FFFFFF。”
“我是人。”
“單身的人也能夠約會。”李牧起家就跑。
“能夠學。”
“偶爾有的時候想穿的swag一點,不過是我本身,FFFF,潔淨整齊最好。”
“如果你喜好我的話,這類能夠性很大。”
“希特勒本來也不是。”
“我嗎?嗯……也不曉得。”
“好。FFFFFFF”
“喂,這麼說,我的精力也有題目?”
“……你纔是狗!”
“普通。”
“swag?FFFFFF,開打趣的。”
“我的比希特勒的大。”
“已經打包好了,主顧。”
李牧翻開衣櫃,內裡的衣服不是特彆多,因為他一貫活得很糙,應當說是懶,如何舒暢如何穿。
“你來嗎?”
“好。FFFFFFF”
“……你不普通!”
“那我不喜好你,你不會難過?”
“約會。”
“……帥氣?那到底是如何個帥氣法?”
“那你正不普通?”
“有很多,我朋友經常問我,吃烤肉呢?還是吃烤肉呢?”李牧壞笑。
走進屋內。
“今後不做就好。”
“你彷彿是單身吧。”
“……哪有這類說法?”
金高恩托腮,緊盯李牧的臉,彷彿在賞識一件藝術品。
“就冇有甚麼標準?”
“能夠這麼說。”李牧笑。
“我說穿衣服的,還是穿衣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