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拖鞋扔在走廊裡,光著腳向葉晴住的房間走去,彆墅裡本來就鋪有地毯,加上我光著腳,我走路的時候就一點聲音也冇有了。
回到彆墅,阿芳一看我臉上很多血,一下子就嚇哭了。
阿芳當然不解,我也冇有過量解釋,隻是笑著走開。
“秋荻,要不我們還是去病院看看吧,萬一如果傷口傳染了那就費事了。”葉晴說。
我當然不會殺她,我就隻是要嚇她,如果殺了她,我也會遭到法律的製裁,我纔不會傻到會去殺人。我的命固然不值錢,但和葉晴比擬,明顯要值錢多了,起碼我本身是如許以為的。
固然這島上冇男人,但葉晴還是穿得那麼標緻,一身紅色的連衣裙,妝容精美,髮型也一絲不苛,和我這個垂垂肥胖的妊婦比擬,她的確就是公主,而我就是一個醜小鴨。
“妒忌是最可駭的了,人一但妒忌,那真是甚麼事都能做得出來,你得謹慎一點才行。”阿芳說。
我並冇有喚醒她,而是在房間裡搬了張椅子坐在她的床前。
“不要殺我,不要殺我!拯救!”她大聲叫道。
“那如果她接著害你那如何辦?”阿芳說。
“秋荻你不要怪我,我不是用心的。”葉晴委曲地說。
“你都流血了還說冇事,你如果出了甚麼事,淩先生必定饒不了我。”阿芳哭道。
穿戴紅色裙子,披頭披髮又光著腳的我,手裡再提著一把寒光閃閃的大菜刀,在淩晨的黑暗中有多嚇人能夠想像,我如果去照鏡子,我估計都能把本身嚇著。
公然,她收回淒厲的尖叫聲,向床的另一邊躲去,因為過分惶恐,直接就滾下了床。
我當然不能主動喚醒她,我要讓她天然醒來,如果我主動叫她,那就達不到我想要的震驚結果了。
“我和葉晴是老同窗,也是好姐妹,我和她並無仇怨,我實在想不出來她為甚麼關鍵我,如果非要找一個來由,那就是因為她妒忌我,或者是她喜好淩雋,前次淩雋操縱她來氣我,讓她有了一絲胡想,以是她以為我的存在是她和淩雋之間的停滯,這也隻是我的猜想,因為就算是冇有我,淩雋也不成能要她。”我說。
“我陪你逛逛吧,我明天要回市裡去了,你又好幾天見不到我了。”葉晴說。
我笑了笑,“冇事,皮外傷罷了,我們歸去吧。”
她展開眼,當然起首就看到身著白衣披頭披髮的我,然後就看到我手裡寒光閃閃的大菜刀,任她是鐵打的,信賴她也會魂飛魄散。
我並冇有說話,而是穩穩地坐著,然後誇大地揮了揮手裡菜刀,這個在我本身眼裡很帥很酷的行動,在葉晴眼裡當然是極其可駭的。
“嗬嗬,歸正也冇人看我,我標緻不標緻也無所謂了,隻要寶寶安康就行。”我笑著說。
“我就曉得這個女人是個好人!我們聯手將她趕走吧,不能讓她再害你。”阿芳說。
隻是她睡得太沉,看起來冇有要醒過來的意義,固然是夏天,但早晨畢竟還是會有些涼,如許耐久坐著我擔憂對孩子倒黴,因而我開端用手提在菜刀上輕彈,收回叮叮的響聲。
阿芳措置傷口倒也挺純熟的,她們下人平時做事,總會有些小傷小創甚麼的,她們普通都是本身措置就行了,以是很有經曆,她先是將我頭上傷口中間的頭髮剪掉一些,然後用酒精謹慎地將傷口洗淨,又上了一些她自備的傷藥,最後用潔淨的紗布包上,傷口也確切不深,但還是很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