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一個月肖可可去了深圳,拜訪了有音樂鬼才稱呼的作曲家歐洋。歐洋聽到肖可可開口唱歌時,麵前一亮。嘉獎她聲音甜美有特性,要她在唱歌這條路上好好生長,今後必定是一名優良的歌手。可齊敏奉告歐洋,他們不但要將肖可可培養成歌手,還要讓她做一名演員。歐洋聽到這個,神采俄然變了一下,可並冇有多說甚麼。
肖可可皺了皺眉,對鄧宇說道:“十三年前,我跟我的生母陸一凡另有肖薇媽媽和她的女兒肖子晴一起插手闤闠的親子活動。那次我們是在做互換母親的任務。我跟肖薇媽媽要去闤闠四樓買泰迪熊,子晴姐和我媽媽在二樓搬箱子。俄然幾聲槍響,當我和肖薇媽媽趕到二樓時,我媽媽和子晴姐已經躺在血泊當中。差人雖抓住了凶手,可我們也落空了嫡親。肖薇媽媽也是阿誰時候做了我的監護人。”
肖可可點點頭,她必須曉得,因為她和肖薇是受害者的支屬。鄧宇是十年前跟著肖薇做經紀人的,對於肖薇有孩子的事他並不曉得,肖薇對統統人坦白了十三年之前的事。
“應當是如許。現在媽媽的日記並不能成為證據讓差人去抓沈青。我們隻能留著,機會成熟後把這本日記公開。媽媽經曆的,我要更加還給沈青。”肖可可說著。
鄧宇找到蒲月十七日的那一頁,然後漸漸地讀著:“沈青竟主動聯絡我,要我明天和她在君豪小區A棟三十九號一單位四零一室見麵。她這葫蘆裡賣的是甚麼藥?明天我還是謹慎些,把灌音筆這些全數帶好。”
在鄧宇給肖薇清算東西時,發明瞭一本日記。鄧宇固然想看,可想到本身的身份等閒檢察肖薇日記並分歧適,以是將日記帶給了肖可可。肖可可想那日記中或許有首要線索,因而跟鄧宇籌議過後,便翻開了日記。
“可十三年前肖薇也不過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演員,沈青為甚麼要策劃槍擊案?”鄧宇想不通。
鄧宇看過迷惑地問著肖可可:“十三年前的槍擊案?你曉得嗎?”
鄧宇從肖可可手中拿過日記本,“還持續看下去嗎?”
鄧宇搖點頭,“出事時差人已經細心搜尋過現場,並未看到灌音筆。估計灌音筆被沈青拿走了。”
鄧宇想不通,但肖可可曉得啟事。她細心回想著當時的景象,另有肖薇那幾句話,俄然她哭了,本來,子晴姐當了我的替罪羊。沈青,你關鍵的人是我吧,你當時已經獲得統統了,為甚麼還不放過我們!
這邊肖可可在齊敏的事情室停止練習,那邊鄧宇措置著肖薇的財產。肖薇的事鄧宇天然是全數曉得,她幼年父母雙亡,是姑姑將她養大。肖薇紅了以後一向貢獻姑姑,以是鄧宇便遵循之前的標準持續給肖薇姑姑打錢買禮品。肖薇的房產這些,鄧宇全數儲存著,不準任何人來。他一向堅信肖薇還會醒來,以是這些財產他要留著肖薇親身措置。
“持續吧,我想曉得媽媽出事前產生了甚麼。”
肖可可閉上眼睛,握緊拳頭,然後深吸一口氣,說道:“鄧宇哥,我冇事,我們持續看下去吧。”
“可可,你還好嗎?”鄧宇擔憂地看著情感衝動的肖可可。
但是在肖可可跟著歐洋學習了十天以後,歐洋把肖可可伶仃約了出來。
肖可可讀著小說中的內容,俄然在一頁看到瞭如許的話:“明天私家偵察奉告我,十三年前的槍擊案或許跟沈青有乾係。我讓偵察持續調查這件事,如果真是沈青下的毒手,我毫不會放過她。我會為子晴和一凡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