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全黑的時候,麗莎說要去沐浴,還咯咯地笑道不準我偷看。聽罷,我翻起了白眼,甚麼叫不準我看,這明擺著就是要引誘我看。
實在這隻是打趣罷了,我明白的,也尊敬坦泰部落的風俗,萬一真乾阿誰了,一個女人的名節就這麼冇了。
麗莎點點頭,說:“他們把犯人關在高高的處所,是為了讓有罪的人便利接管神的審判,還能夠製止逃竄。”
因為我想著,哪天這枚虎牙能向他要返來。
坦泰部落的民風,也和守望部落的是一樣,如果一個男人看過了某個女人的身材,要麼成為一對,要麼就一塊死。
我內心一突,關上三五天這是甚麼觀點?褻神......這還真是紅果果的宗教統治啊。
兜兜轉轉了一個多小時今後,麵前的風景鮮明一變,十幾間錯落有致的板屋,鮮明就閃現出我們麵前。
不管他們的企圖如何,也由不得我回絕,正所謂豪傑不吃麪前虧。跳海行不通,今後逃也行不通,硬抗又抗不過,那還能如何?
麗莎有些恍然,說:“南邊火線,隻是個統稱,那邊,是兵士們決出勝負的疆場。”
這些板屋麵積不大,最多也就是五十多平方的模樣,而中間有一棟板屋,建得就像一根蘑菇似地。一條粗大的樹乾向上延長有十米高,木梯繞著這根樹乾呈回字形直上頂端,接著就是一間看似文雅新奇的板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