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總不能說那麼多倖存者,都趕上甚麼不測了吧。
如果,他們實在是將近餓死了,求我恩賜點吃的話,我出於憐憫,或許會給。但是他們一個個龍精虎猛地站在我麵前,想著強取豪奪,這就讓我不歡暢了。
直至遊出了一百多千米,我才趕上了一群像樣的魚群,這是一群吞拿魚。
據我所知,吞拿魚也是所謂的金槍魚,但不管是甚麼魚都好了,看上去倒是蠻合適的,我想隻要我抓兩條歸去,彆說一個禮拜,兩個禮拜的食品來源都有多。
我咧了咧嘴,就遊了上去。
它點了點頭,一甩長尾,就走了出去,說:“我就在四周,不會超越兩千米範圍。”
或許是風看出了我的糾結,它俄然問道:“這就是你住的處所?”
當然我也清楚,這隻是冇有趕上不測的環境下,如果遭到了一些甚麼事給擔擱了,恐怕冇一頭半個月,是趕不到這裡的。
“太少了,我建議拿多點。”
我回到海邊,措置好了兩條吞拿魚的內臟,又走進了一家超市裡,找來了一輛手推車,厥後就將吞拿魚放在手推車上原路返回。
這是一個非常適合偷襲的間隔。
“能夠。”風應了一聲,站起家甩了甩尾。
這熟諳而陌生的景象,讓我不由想起了天國島上的餬口,我早就明白弱肉強食的法例,在那裡都合用。隻不過看著他們已經開端打算著如何朋分我手中的魚肉,我還是不由得感到搞笑。
分享?這話說得好聽,我辛辛苦苦才捉到了兩條吞拿,我讓出去了那我得吃甚麼?實在他們呈現在我麵前開端,我就曉得這件事不能等閒罷了。
“四分之三如何樣?”
散彈槍男快速一愣,很明顯他冇想到我會那麼好說話,但是他頓時就舉槍對準了我,一副如臨大敵的模樣。
因為手推車裝側重量不輕的魚,以是我也冇法一身輕鬆地往回跑,隻能用走路的體例將這魚肉推歸去,固然有一兩千米,但最多也就是半個小時就回到了。
此時已是中午十二點,驕陽當空,我在空無一人的街頭上,快速地地朝著海灘那邊跑去。而我收回的超聲波,除了能感知獲得風的存在以外,完整冇發明其他的野獸和保護神。
可如果讓它上露台吧,我又怕它會讓其他的保護神所發覺到,到時就會惹來不小的費事。
我笑了笑,就再次推動手推車走了上去。
我學英語的時候不長,不過如果用作簡樸的交換,對我來講是綽綽不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