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親公主:邪帝的傾城皇妃_第140章 分遺產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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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湘語不甘心腸問道:“那他堂堂一個大將軍,便甚麼都冇有了?這那裡有這麼憋屈的大將軍?”

長春問朱大人,“是這麼算的嗎?”

朱大人道:“也不是的,大將軍有本身的俸祿和食邑,不過,遵循大將軍府的開消,應當也是所剩無幾的。”

長春笑道:“這不打緊的,元肅的俸祿和食邑用來保持家用,信賴所剩未幾。清河在遺言裡有交代的,她存在錢莊的銀子和一些田產房產,都細細列明白,遵循她遺言的分派,就能劃清伉儷財產。為公允見,本宮會著衙門幫手排分,已經請了京兆尹朱大人過來了,應當頓時就到。”

長春道:“這份遺言立下的時候,清河便說了,如果元肅在她離世後一年另娶,便不必把遺言取出,她統統的財產,任由元肅措置,但是如果元肅是在她離世一年以內另娶,則她身後統統的財產,遵循遺言所寫去辦。”

元肅也湊過來看,看到最後,他指著幾樣道:“這些是我送給她的,也算是她的嗎?”

她揚起遺言,“將軍是要本身看還是本宮宣讀?”

清河不作聲,隻是悄悄地看著李湘語氣急廢弛的臉,遵循她遺言去分彆,到最後,元肅所剩下的,不過隻要一所將軍府。

元肅感覺很活力,兩年前就立下了遺言,而冇奉告他,可見她對本身是有多不信賴,心機是有多深沉。

朱大人道:“這天然是不能如許算的,陪嫁屬於女方之物,就算休妻,也是要償還帶走的,除非是女方活著的時候變賣了或者是拿出去送人了,則不在償還之列。至於田產房產如果契上寫的是大將軍的名字,那遵循法規就屬於大將軍的,但是如果寫的是清河郡主的名字則不屬於大將軍的,遵循法規人死之前冇有指定的話,這些遺產便由夫君擔當,可若像清河郡主如許有先見之明的人,立下了遺言,則遵循遺言去分。”

老將軍上前取過遺言,看了以後,大抵跟老夫人說了一下,“清河的遺言說,她身後統統的財產,留給煊兒,臨時由長春公主保管,直到煊兒成年後才償還,筆跡是真的,是清河寫的遺言,也加蓋了皇後孃孃的寶印。”

但是,看了正廳安排的那些豪侈品,信賴到了最後,這將軍府都是她的了。

長春點頭,翻開錦盒,從內裡取出一封信,“這是清河的遺言,早兩年前她入宮的時候請母後為見證立下的,她說人生無常,不曉得甚麼時候本身就會死,以是先寫下遺言,安排身後之事。”

她越看神采就越白,這意味著,這東西一旦拿走,她就一件都不剩了。

元肅隻得命人請他出去,朱大人領著師爺過來,上前拜見了兩位公主以後,核閱了一下清河郡主留下的遺言,他叮嚀師爺,“你把遺言所寫的全數列出來,一一對比查驗,然後一併封存交給長春公主。”

李湘語神采慘白,“那他這些年,便甚麼都冇有嗎?”

李湘語活力得很,這到頭來是嫁了一個空心老倌啊?除了這所將軍府,他幾近是一無統統了。

元肅看著她手中的錦盒,問道:“是甚麼事?和我們有關的?”

李湘語點頭,“那裡有甚麼見證人?清河姐姐死的時候,隻要我與相公在她身邊。”

細心數了一下,竟不下白件。

“那府中的開消,就必然是要用他的俸祿嗎?清河是郡主,有本身的封邑和朝廷分發的月例,為甚麼她的銀子能夠存下來?而開消則是元肅的呢?”李湘語感覺很不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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