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伏案想了好久,腦中全都是這幾個字,對,子宮,楊鶴軒說過,常晶在滅亡之前是懷了孕的,如果說,凶手想要取出常晶的子宮,為的就是不想讓警方發明常晶有身,為掩人耳目,他乾脆就挖空了常晶的肚子。
我抿了抿嘴,順手就將那裝著菸蒂的證物袋拿了過來,這根是外菸,菸蒂處另有一個不大不小的圓點,像這類煙我抽過,是方源阿誰時候從島國帶返來的,海川市很少有的賣,但如果想要找,這的確就是海裡撈針啊,畢竟買菸又不消身份證。
我側身看著窗外,目送著方至誠百口的屍身被抬上了法病院的麪包車,而後搖了點頭,輕聲呢喃道:“說到底,不過就是大人的事情,跟孩子有甚麼乾係,他才方纔出世,為甚麼,他要連一個方纔出世的嬰兒都不放過。”
孩子,孩子……他挖空常晶的肚子,是為了甚麼,埋冇本身的身份麼?
韓潁說這是在死者的床腳處發明的,房間內的地毯也被燒了個洞,洞不大,不過我也倒是佩服韓潁這小妮子的,當天宇說這個物證占空中積太大,等人來抬著走的時候,人韓潁直接就拿了一把剪刀,在阿誰被燒燬的煙洞四周剪了一圈,在將其取下,以後也就是因為這個啟事,郭麒麟冇少被總局局長罵。
他卻雲淡風輕的笑了笑,指著這客堂內混亂的環境,低聲說道:“你莫非真的感覺這是一次入室擄掠案?”
肚子……肚子……子……子宮……
“這還真新奇,一家四口都死在本身家裡,樓下的兩個是被刀子捅死的,而樓上那女的,滅亡之前還被性侵過,遵循她脖子上的勒痕來看,應當是被凶手先用麻繩勒死,再吊上去的,至於阿誰孩子,是被活活悶死的,死狀還真是千奇百怪啊。”楊鶴軒和我從二樓肩並肩的走下,一邊拖著他那副塑膠手套,一邊則是點頭笑道。
並且,方至誠的老婆是被勒死的,脖頸上有兩條很較著的勒痕,一條比較深,一條比較淺,深色的那一條勒痕應當是凶手勒死他老婆的陳跡,而淡色的那一條,我猜是凶手勒死他老婆以後,再吊上去的。
我回身驚奇的看著郭麒麟,問他這話是甚麼意義。
證物袋內是一根曲折的毛髮,我想是個成年人都應當清楚,這是甚麼毛髮。
實在讓我在心底肯定這不是一樁入室擄掠案的啟事最首要的是因為那小孩身上的傷,全部內臟都將近被人踩碎了,小偷如何能夠對一個不敷滿月的小孩那麼殘暴,就算要滅口,也應當會挑選更加簡練一點點的體例吧。
我方纔看他查抄小孩屍身的時候,那真得是驚心動魄,小孩的身材上儘是傷痕,不翻開繈褓我還看不到,楊鶴軒猜想小孩是在滅亡之前才被凶手毆打的,但詳細是如何樣,還要做了屍檢陳述再看。
警方用了三個小時勘察現場,除了在死者床上發明的曲折毛髮以外,就隻要阿誰紅色的菸蒂了,說實話,這兩樣物證都不成靠,畢竟在床上發明毛髮是一件再也普通不過的事情,而那紅色菸蒂,就算檢測出了DNA,還要和DNA戶籍庫內的職員停止對比,但這是一件龐大的工程,海川市每一家病院的取樣都要一個個對比過來,說實話,但願並不是太大。
如果是小偷的話,冇人情願在盜竊的罪過上再加一條殺人罪,真要殺人,也應當是被戶主發明瞭以後,一不做二不休的,如許才說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