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單1_第十章 複雜的邏輯鏈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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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抿了抿嘴,持續用筆尖寫著我所發明的線索,可當我寫到劉不凡臉上拿道傷疤的時候,我頓了頓。

也有人能夠會說,我出來以後直接讓沈弘文切割了魚缸,這莫非不算是粉碎現場麼,對於這個題目,我冇法解答,因為這的確是粉碎案發明場,但我要做的,就是從這魚缸內部找到有關於我猜測的線索,並且我麵前另有兩名公安構造的人,我是獲得了他們的首肯纔會這麼去做的。

走出魚缸,我直接就取出了條記本將我列舉出來的這幾個題目寫在了我的條記本之上,隨後就帶著他們兩個上了樓,來到了當時的第一案發明場,也就是二樓右轉的最後一間客房以內。

此時,我的腦筋都將近炸開了鍋,一條一條線索在我腦海裡不竭的迴旋,我捂著腦袋不斷的想,可我越想,這線索就越龐大。

可非常鐘疇昔了,不管是這玻璃缸的外側還是我勘察的內側,愣是冇有發明任何指紋,但我卻在用藍光手電筒掃射的時候,發明在這個玻璃缸的左邊角內,有幾粒灰色粉末狀物體。

我躺在賓館的床上看了一會兒電視,可不管我看甚麼,這重視力就是轉移不了,總會想起那具屍身和我明天所列舉出來的那些線索。

警方在這客房的正中心用粉筆劃出一道人體表麵,而在這表麵的左邊,是當時被警方挪動的床鋪。

我當時在聽到這句話的時候就已經熟諳到了事情的嚴峻性,死了一個明星這件事情就已經能夠成為全社會的言論核心了,如果讓那些媒體曉得這個明星不但就這麼簡樸的死了,身後還被人把腦袋給割下來,縫製到其他屍身的軀乾上去,用腳指想都曉得,孟城這是吃到了多少壓力。

再來講說明天產生的那一件彆墅凶殺案,我從沈弘文那邊探聽過來,那具屍身不但頭顱和軀乾不是一小我的,就連雙手,雙腳都不是同一小我的,簡樸的來講,凶手一共殺死了四小我,而在殺死這四小我以後,他又將每一具屍身的每一個部分切割下來,重新拚整合一具完整的屍身。

沈弘文搖了點頭,說這彆墅的房東是一名叫婁清的男人,不過在案發以後警方在第一時候就聯絡了這婁青的家人以及公司和他的朋友,冇有一小我在比來這幾天內見到過他的。

玻璃最易染上指紋,如果運氣好的話,我們能藉助這藍光手電筒內的分歧波段,拓取在這玻璃鋼內的統統指紋。

阿誰法醫將本身的東西箱翻開,隨後從內裡取出了兩把藍光手電筒遞並將此中一把遞給了我,我點頭表示後,就用這把手電筒在魚缸的內測一厘米一厘米的探照。

差人來過以後,這裡的統統都不能做為證據錄入,這也是沈弘文和孟城為甚麼會讓我再次來到這彆墅的啟事。

我歎了口氣,拿起遙控機將電視關上,隨後翻開被子直接走到了一旁的書桌前,看著我列舉在條記本上的線索鏈,真的是一個頭兩個大。

我想了想,摸乾脆的開口問道:“是不是一翻開門的時候,一股子冷風從內裡吹出來,讓你感覺非常舒暢?”

當然,我出來的時候已經穿上了鞋套和塑膠手套,畢竟這裡是案發明場,每一樣東西,都能夠成為破案的關頭。

另有,保潔阿姨說過,她每個禮拜都會來這裡打掃一次,二樓是寢室,就算為了妄圖便當,偶爾遺漏不會有人去住的客房,但這裡但是大廳,那麼大的魚缸,申明仆人很愛養水生物,以是保潔阿姨應當會側重打掃這麵魚缸纔對,中間的氧氣泵還插著電源,如果我是這屋子的仆人,魚缸內裡已經冇有水生物了,我乾嗎還插著氧氣泵?就算我再有錢,在情願費錢,也要為我這屋子的安然著想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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