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大時代_第131章 拉沙爾,見麵就是朋友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艾奧裡斯?拉美西斯樸拙地但願,艾奧裡斯能成為底比斯的高朋。”拉美西斯緊盯著彭磊的眼睛,那眼底的烈焰能熔化千年的冰雪。

作為國王的行宮,辦事職員當然也是各個城堡裡湊出來的。對於各個城堡來講,在女王的身邊服侍,也就是能全天候地監督女王的餬口,還能打仗各地來參拜女王的高朋,那絕對是首要的。以是,這片新建成的修建裡的辦事職員也都是千裡挑一,男的漂亮,女的標緻。

和這位王子的較量是免不了的,固然還冇有開端,氣勢倒是能夠先培養起來的,這叫做先聲奪人。見阿誰王子喜好瓷器,彭磊乾脆接著送,此次是一套製作精彩的彩瓷酒具。

卡奴已經垂垂風俗了她的新身份,也從旁人的嘴裡體味清楚了,本來仆人是不即是老公的。但是稱呼已經叫風俗了,並且這個仆人也確切是老公了,卡奴也不肯意自甘輕賤地改口。做鳥人的老婆還是很風景的,起碼另有幾個有本領的小妖精對本身低眉紮眼。

實在,埃及在尼克托裡斯接過王冠之前,就已經岌岌可危了,分裂幾成定局。不過,在美尼斯一統埃及以後,國王的王冠就是全部埃及最崇高的聖物。民氣所向,江山易色,分裂也不是輕而易舉的,以是拉美西斯一向在等候。當然,這隻是傳說。實在底比斯遠在南邊,那些離孟菲斯較近的城邦,氣力比底比斯勝出的也不在少數,比如赫爾摩波裡斯。隻不過中部地區冇有大的城池,汗青上也是向來冇有出過統治埃及的帝王,以是向來就不被人看好。

出這分子大師都是情願的,這是利己利國的大事,誰也不肯掉隊。想想,國王即位已經三年了,照理說,各城邦的領主都必須在三年以內到孟菲斯去參拜。但是,誰都曉得,法老隻是大將軍手中的木偶,如果真的踏入孟菲斯,或許就永久也出不了城了。

一襲埃及人最風行的細麻長袍,披著齊肩的長,留著半尺多長的鬍子,彭磊的形象也夠酷的——鬍子本來也冇有這麼長的,留了大半年,最情願長的幾根也冇有過兩寸。不過在這尼羅河邊,彷彿鬍子的長勢是和身份成反比的,很多嘴上冇毛的小年青,竟然也鄙人巴上掛上好長的假鬍子,搞得像唱戲的鬚生似的。

“我?艾奧裡斯。”化名字彭磊早就想好了。

拉沙爾城的繁華大異於彭磊所熟諳的東方都會。這裡本來就是各個權勢的交彙處,以是每個權勢都在這片高地上圈地,構成數十個大小不一的城堡。每個城堡都是高牆大院,房屋無數。數十個城堡星落在四周,中間反而是一片空曠的地區。本來這片地區裡隻要極少的房舍,作為一些相互買賣和議事的場合,少數的自在民也在城堡之間搭房建舎。全部都會,反而是冇有同一的城牆。

“我……哈哈哈,不瞞你說,我不是喝尼羅河水長大的,隻不過這裡有我一名老友,是她聘請我來湊這個熱烈的。”彭磊笑道。

“多謝,多謝!”這下彭磊倒是有點不美意義了。拉美西斯的葡萄酒真是不錯,應當是極品的陳釀,上口冇有涓滴的苦澀感;那隻烤羊就算了,半生不熟,還散著淡淡的臭味,美滿是半成品;當然,最好的東西是那籃大葡萄,顆顆晶瑩剔透,一看就知,是經心折侍出來的,並且,絕對是無淨化的綠色食品。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