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杏回憶錄_第一百九十回古怪大衛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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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杏偶然也會想起PRISLEY,但紅杏堅信,分開PRISLEY並冇有錯。

因為,祈福的人氣越來越殘落,我都勸那幫工仔們改行了(因為他們尊我為首級,嗬嗬,他們本身叫本身工仔)。

但是,我仍然那麼的想你。

《玉胡蝶?玉胡蝶》寫得很悲,那隻胡蝶浸著無貧苦楚,很多人看了都很打動,打動得想落淚。

實在,很多部落格,程度不錯的,恰好博主不甚著名,當然冇甚麼人去看。但是,如果你早已是名流,特彆是你是文娛圈中人,管你的部落格程度如何樣,FANS們,八卦者們,踩都踩爛你的門檻。

這統統隻是你花心的成果

驀地回顧我們走過的路

因而那隻胡蝶就是那麼無貧苦楚地飛著......

女人的愛你比較得太多

但是,她感覺,千裡很癡情。

或許,你早就分開了我。不然,你早就能找到我了。

小時候學的是編程,最根本的BASIC,乃至於我固然在一中退學,卻都打下踏實的電腦根本,說真的,我厥後學的製圖,五筆,WORD,EXCEL等,都是自學的,竟然還曾混到去教人,在幾年前剛插手事情的時候。乃至黑客的編程,那龐大的腳本,我全能看懂,說真的,偶然候,我很想花時候去研討,因為收集上太多令我憤恚的事,嘿嘿。

你見我日漸肥胖,但我在你麵前,我仍然假裝歡愉,你向來隻見到我高興的一麵,你見不到,我內心深處,實在多愁善感,你竟天真的覺得,我寫的那麼多哀痛的古詞,隻為了我悲觀脾氣的調劑,你卻不曉得,不感同身受,我是寫不出的。

我又不懂,我賞識的,實在隻要和我是同類,而我是一匹生錯處所的,南邊的狼,以是,我愛的人,能走進我心深處的人,和我一樣,是個孤傲狂。

那麼,統統不能重來,我們就等來生吧。

我普通不去看誰的部落格,除非是真正有程度的,我普通看網頁上的保舉博文,看多了,有些也覺冇意義,說來講去,文娛圈事多,真正有文明秘聞的,未幾。

說實在,我也喜好部落格多於論壇。

而賞識我的人,大抵也是賞識我夠真吧?他們說,向來冇看過一個女人,活在我如許的年紀,另有如此天真天真的笑容。的確,我能夠笑得極光輝,因為我是為本身而笑,為你,我的朋友而笑。

但是,天生不能成為愛人,因為我已經有愛人,那麼就一輩子,你們是我的藍顏知己。

我不會再愛他了,為他支出的統統,我隻當我是癡人,隻要真正對我好的人,才值得我愛。

隻是這朵花終究卻冇有選這隻胡蝶,她選了毛毛蟲,就為了毛毛蟲在她身邊,常常鼓勵她,給她理性的聰明。

能夠我一向是喜好成熟一點的人,冬瓜貓曾說過我有戀父情結的。貓弟弟再三叮嚀,你不要和他再一起了,如果我曉得了,我會很絕望的。

他們都說,你隻是一時活力,你最愛的人是我。

那天秋雨大哥哥說,讀了你的《玉胡蝶?玉胡蝶》,我才感覺你真正稱得上"中國第一才女"這稱呼。

文/小鍶

你永久喜好我的眼淚,當我在你麵前墮淚,你纔會心軟,你才驚覺,我的好,你卻不曉得,我在你身邊,我永久要冇有本性,這不是我,這小我不叫小鍶,她隻叫做小蟲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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