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手銬_第十八章 警察的榮譽(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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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稱,2008年8月,秦晉因玩忽職守,導致在本身辦公室裡的一幫手銬被其原女朋友的弟弟藍湘盜走,手銬又被犯法分子從藍湘手中騙走。犯法分子操縱手銬綁架了被告的女兒景晨,並形成景晨右胳膊被截肢,產生了嚴峻的人身傷害案件。案發後,作為首要賣力偵破此案的民警秦晉冇有失職儘責去破案,而是用心推委懶惰,導致該案經曆將近一年時候仍未有衝破性停頓,犯法分子至今仍清閒法外。

被告狀師何陽起首對左青鬆的辯論提出質疑。

左青鬆辯駁說:“在查出藍湘偷走手銬時,秦晉已經和他的女朋友分離了,如果貳心存私心的話,也是去抨擊他女朋友,在她婚禮場上把藍湘帶走,而決不是放縱他。”

左青鬆解釋說:“那幫手銬是奧運安保事情期間配發的新式手銬。它和之前的老式手銬獨一辨彆是上麵有編號。但秦晉不成能每天都拿動手銬去查對編號吧!標準辦理的目標是讓民警建立珍惜、庇護警械的認識,而決不是用警械束縛他們的行動和事情。以是,在本案中,秦晉自始至終是冇有任何錯誤的。他不該該承擔補償任務和法律任務。”

能夠是景誌虎大力鼓吹的啟事,明天參加的記者很多。我一進門就瞥見夏洛緹和她的同事架著高高的攝像機站在那邊。被告席上,景誌虎的代理人――身材肥大,眼鏡廣大的狀師何陽正像模像樣地坐在那邊。

原、被告兩邊停止法庭辯論時,何陽站了起來:“審判長、書記員,各位佳賓,大師好!請答應我代表被告景誌虎為本案作辯論。剛纔書記員已經就本案的根基環境作了陳述,我以為,被告秦晉對事情存在嚴峻懶惰行動。作為一名民警,被告連本身最起碼的警用設備都庇護不好,這無疑是一種玩忽職守的行動。警械和兵器是法律付與群眾差人的首要權柄,群眾差人有庇護警械和兵器的權力。法律規定,群眾差人不得隨便轉借給無關職員利用東西,更不能將東西喪失和產生東西被盜的征象。本案中,被告疏忽法律的存在,知法犯法,將手銬隨便置之桌上而不顧,乃至於給犯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我們重視到盜取手銬的人不是彆人,而是被告女朋友的弟弟。這較著存在著疑問:這幫手銬到底是被告放在桌子上被藍湘盜走的,還是他成心借給藍湘玩的?這個題目尚待法庭予以證明。但不管如何,這幫手銬的被盜直接導致了景晨的殘疾,以是,秦晉難逃其咎。

第一,那幫手銬不是隨便扔在桌子上的,而是放在秦晉的抽屜裡的,藍湘是從抽屜裡盜走了手銬。第二,實際上那幫手銬不是秦晉的,是秦晉其他同事因事情啟事放在秦晉辦公桌上的,但秦晉處於一名差人的職業敏感性,將手銬存放在本身的抽屜裡。這不屬於玩忽職守,冇有違背原則。秦晉警官是一名酷愛手銬如生命的民警,他持續五年在全區警務實戰大比武中獲得立姿、臥姿和跪姿上銬的第一名。恰是因為他敵手銬的這類鐘愛,才使他倍加珍惜和珍惜本身的手銬。如許的一名‘愛銬’如命的民警如何能將本身敬愛的手銬送給彆人玩耍呢?

“被告景誌虎,男,漢族,49歲,係遠景公司總經理。法定代理人,何陽,何陽狀師事件所狀師。被告秦晉,男,漢族,29歲,戰役橋派出所民警。法定代理人,左青鬆,鬆濤狀師事件所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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