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警_第四十六節 代理人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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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搶在差人冇從劉玉芬嘴裡問出本相之前,把她帶出去。

大案子是不成能的。比如殺人、強1奸、嚴峻傷人或者钜額欺騙之類,楊炳祥底子不敢碰,也冇這本事。

實在他甚麼都冇有做。就是按照案件措置過程,把成果偷偷奉告楊炳祥,讓他以此為根據,宣稱“有門路擺平”,找涉事者支屬要錢。

久而久之,楊炳祥在同親之間也有了“小及時雨”的名號。

虎平濤的聲音很沉穩:“你想清楚,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你現在的題目不但僅是涉嫌欺騙,並且還涉嫌包庇和參與。”

他做夢也冇想到,劉玉芬竟然帶著孩子在派出所大門口等了一整夜。

廖秋用驚奇又佩服的目光看了一樣虎平濤,轉過甚,感受事情重新回到了原有的軌道。他看著坐立不安的楊炳祥,嚴厲地說:“誠懇交代你的題目,彆跟我裝模作樣。劉玉芬在隔壁,就算你不說,我們隻要找她體味一下環境,就能曉得是如何回事。另有你工地上的那些同事和朋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說著,楊炳祥從衣袋裡拿出厚厚一摞紅色鈔票,用手指諳練地撚開。

……

十多分鐘後,竇誌偉被帶進了另一間審判室。

實在劉玉芬的原話不是如許。她直說楊炳祥有本領從派出所撈人,隻要費錢就行,但冇說詳細“撈”過幾小我。

但不管如何樣,這的確是一種情麵。

陳信宏的語氣更加峻厲:“誰給你那麼大的權力從派出所撈人?說吧,之前你做過幾次?都是誰在此中做手腳?”

不到一個鐘頭,他交代了統統的題目。

實在他甚麼也冇有做,最多是等幾天,人天然就放出來了。

“你這是收好處費嗎?你這是知法犯法!”陳信宏冷冷地看著他,一語點破:“說吧,你在我們所裡的內應是誰?另有交警隊那邊,都給我交代清楚。”

千萬彆想多了,所謂的“找事情”就是在各個修建工地之間塞人,憑體力掙錢。

他做夢都想成為正式差人,但是因為各種啟事,隻能成為輔警。

厥後發明瞭一條贏利的新門路。

另有很多骨子裡以為差人局和派出所是“衙門”的人,他們不敢,也不肯意與“吃公家飯”的人打交道,天生有種說不出的害怕感。

這事的確是真的――――行政拘留時候不長,3、五天就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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