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開端記念那曾經的出租屋餬口,但他又感覺本身已經離不開趙明月了。他就在這類衝突、孤單和痛苦中掙紮著。他也抵擋過,也試圖分開過趙明月。但是不出三天,他又乖乖地回到了趙明月的身邊。他乃至感覺,冇有趙明月,他一天也活不下去了。這絕對不是因為錢。
他曉得趙明月在做股票,並且賺了很多。他感覺他如許一個無所事事的人也能夠做做股票。但是他連個身份證都冇有的人,連個股票賬戶都開不了。而趙明月固然不想乾與他炒股的私事,但卻並不看好他炒股的才氣。建議他還是放棄這個設法。但是,李征南真的是整天無聊至極,他感覺目前炒股是最合適他做的一件事情了。他慎重其事地名之日:學投資。
但趙明月的身上又有一種說不出的東西讓她沉淪。不是她的款項,也不是她的的美色。就算趙明月不給他一文錢,也不讓她碰一下,他也會心甘甘心腸蒲伏在她的身邊。就像那歌中唱的那樣:我願做一隻小羊,跟在她身邊,每天看著她動聽的眼睛和那斑斕金邊的衣裳。我願丟棄了財產,跟她去放羊,我願她拿著細細的皮鞭,不竭悄悄打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