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女還真是奇妙的生物!
我去!
彷彿也冇哪個會成為大神,有的話也是寥寥無幾……
煞風景是甚麼鬼啊!!
蕭鏡不成能娶公主,因為天子疑似喜好蕭鏡,對,天子和蕭鏡一起呈現在文中的時候,必然是滿文的馬賽克,滿是高H 情節!!當然,蕭鏡是被迫的。東風當時候也借住在王府當中,發明蕭鏡冇大要上那麼風景,從小就是天子的阿誰啥,暖床的,他憑著本身的本領想要擺脫,倒是徒勞。
你家的東風小哥哥呈現在耽美文中,他就已經彎了你曉得不?!
顏直高:“彆理她,她就是腐女這類奇妙的生物。”
莫非你就是燕麥當勞?!
另有不要看到兩個男孩子就感覺他們是基佬啊!!
燕麥大叔滄桑的眼睛看著我,道:“彆說你們不喜好我的作品了,就是我女兒,我把我寫的東西講給她聽,她也聽不下去。她和你們一樣,都說最討厭這類小說了。”
我決定灌個雞湯給大叔,便道:“燕麥大叔,你要信賴,儘力就會勝利,即便你是最纖細的作家,總有一天你也會變成大神的。”
暫不吐槽林靜怡寫的小說的設定了……
我去!!
因為是禮拜天,以是我也冇甚麼時,就承諾了。
莫非我們罵的就是麵前這位落拓大叔……
琳琅是魔教教主獨孤雪的部屬兼戀人,某次她練功走火入魔,被幾個小地痞看到,然後小地痞對她起了XX之心,琳琅本覺得本身晚節不保,不料被東風小帥哥救了,今後情根深種,獨孤雪三番兩次叫她殺東風,她都是次次放水,順道送個秋波,投懷送抱啥的。
等等,我們剛纔是不是在罵智障作者,再罵腦殘文……
咳咳。
燕麥大叔拿著酒,道:“冇乾係,你說的都是實話,怪不得我在點娘混了那麼多年還是最纖細最寒微的lv1的作家。”
忍不住插一句,名字特麼獲得太不走心了!!東風蕭鏡,兩名字太淺顯了!!
實際又不是玄幻進級文,又不是每小我都能成為玄幻進級文的配角。比如麵前這位頹廢大叔,寫了那麼多年,還是最後級的lv1……
接著林靜怡又看向我,砸吧嘴,道:“就是你有點煞風景。”
(好慘的攝政王!!攝政王您這麼慫,你真的是攝政王嗎?!)
東風下山偶遇蕭鏡,兩人聊著聊著就情投意合(我隻想曉得一個大男人如何會喜好彆的一個大男人),呸!是蕭鏡雙方麵肖想東風。求而不得,因而蕭鏡失落分開。下一首要人物,魔教女子琳琅出場。
燕麥大叔取出皮夾子,對小賣部的人說:“來一瓶酒。”